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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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55
法律分析:各市标准不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