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2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49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不得安排女性从事危险、有害的工作。
我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相关的法律明文: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但是,男性的劳动保护也值得关注,很多法律学者在呼吁给男性充足的劳动保障,给男性休产假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49
用人单位禁止安排下列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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