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驾驶证分以什么罪名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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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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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3:08
驾驶证记分制度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手段,是为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买卖分数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也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更严重的是,买卖驾驶证分数、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天津*交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一辆私家车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异常。经调查,因车辆涉及交通违法太多,车主刘某找到代办车务的何某帮忙。此后,何某又通过马某、秦某等另外9名中介,采取低价收分高价卖出,多网点分散式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消化”掉了刘某的交通违法,并非法获利8000余元的违法事实。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武清分局依法传唤刘某、何某、马某等11名违法嫌疑人,上述人员先后交代了自己的相关违法行为。最后,刘某、何某、马某等11名违法嫌疑人因向*机关提供虚*言,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以上案例来自“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
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此外,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行为还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卖分者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交通事故或系盗抢涉案车辆等问题,卖分者本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司法裁判】(2019)浙0103刑初505号
2015年,洪某在从事驾驶证分数买卖推销工作时获得存有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的电脑、可查询违章车辆信息的外挂系统。2016年年初,洪某开始通过上述外挂系统查询违章车主信息,并将通过该系统生成的Excel表(含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车辆违章时间地点等)发送给其手下员工,由员工联系车主、推销驾驶证分数买卖业务,从而非法牟利。
其间,洪某还将其已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和他人进行交换,从而非法获取其他公民个人信息(含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和住址等)。经统计,洪某以上述方式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4万条。
经法庭审理认为,洪某违反国家规定,以互换等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又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已自愿为其退缴违法所得,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洪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律速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天津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市之一,2018年9月起,已在全市各违法处理窗口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在处理违法时首先将核对处理违法人和发生违法时驾车人是否为同一人,进一步提升了对违法驾驶人处罚的精准性。因此,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接受相应处罚才是正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08
驾照代扣分
“代扣分”车主在驾车时出现交通违章后,用钱购买“代扣分”,让别人谎称是自己借用车主的车时出现
产生原因
驾照被扣满12分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驾照考试才能上路,有人却从中看到了商机,以百元一分的价格公开叫卖驾照分数牟利。而那些面临被扣分的违章驾驶员也争相买分“消灾”,“供需两旺”的驾照代扣分市场生意火爆。
驾照代扣分虽然违法,但由于电子眼只能拍摄到违章车辆的车型、车号等外部情况,无法拍摄到驾驶员的相貌,交警部门对驾照代扣分的取证和查处还存在一定难度。[1]
顾客群体
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是“代扣分”一族的主要顾客。
一台出租车一年最少被扣20多分,还照样天天能上路运营。“要不是拿别人的驾照去代扣分,我的驾照早就被吊销好几回了。”出租车司机曾师傅从事客运已经有些年头。
“我们天天开车,难免有违章的事情发生,为了拉乘客,在不能掉头的地方掉头,在不能停车的地方停车,这也是常有的事。”曾师傅说,扣分是干营运的司机们最不愿接受的处罚,“假如一年内扣满12分,就要吊销驾照。这样我们必须花一段时间重新考取驾照。技术是完全没问题,主要是那段时间等于在耗钱,心里疼得很呀。”曾师傅告诉记者:“现场执法的,一般都逃不了。如果是电子眼抓拍,就可以用别人的驾照去交钱。就说是朋友借车的时候违章了,交警也查不出来。”
为了应对交通处罚,特别是被电子眼拍照,曾师傅一家人考了4本驾照,“我的儿子、女儿、女婿都有驾照。如果车子是被电子眼拍到的,我通常是拿家人的驾照去接受交通处罚并扣分,这样才能保全我的驾照。”
曾师傅说,为了避免处罚,不少司机除了向熟人借驾照代扣分外,还花钱买分代扣来躲避处罚。“在各交警大队门口,都有卖驾照分数的贩子,每分100至200元是潜规则,这价格远远比重新考驾照划算的多,很多同行很愿意花钱"消灾",每年起码要做一单。”[1]
相关法规
针对代扣分现象,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一般三种情况下容易出现驾驶证代扣分:其一是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不能现场记分;其二是电子眼只能拍到违章车辆车牌,不能拍到驾驶人;其三是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章记录,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09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驾驶证长期闲置或者自己没有记分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为谋取私利,将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分数当成商品出售;而一些累积分数达到或超过12分的驾驶人则千方百计买分销分以逃避驾驶证被扣留,每分“售价”从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在国内一些地区,买分卖分的非法交易颇为火爆,严重干扰了*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正常管理。
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买分卖分”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当事人第一次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扣留驾驶证6个月;第二次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并处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且买分销分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将被恢复为未处理状态,必须重新缴纳罚款并接受记分,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也提醒驾驶人和车主注意,当驾驶证登记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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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3:10
经法发现买卖驾照分,很猖獗
交警部门根据前期大量摸排取证发现,在市交警一大队“非现场处罚办公室”附近,有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向前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的驾驶人招揽生意,收购、倒卖驾驶证分数,从中牟利。
“低价收购驾驶证中剩余的分数,加价后对外出售,从中赚取差价,卖分、‘黄牛党’、买分三者构成一条非法牟利的利益链。”阜阳市交警一大队张辛峰大队长介绍,为打击非法买卖分现象,警方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在办事窗口安装监控,对前来处理的驾驶证进行核查,确保人证合一。
但是,“黄牛党”仍四处招揽生意,遇到办事群众就上前搭讪,散发非法小广告。
“警方曾采取措施,对涉嫌的重点人员实施驱离,实际效果不佳,‘黄牛党’刻意避开警方监控拍摄区域后,仍进行非法活动。”张辛峰介绍,买分卖分现象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和窗口办事秩序,干扰*机关依法办案。
经过前期摸排调查,警方摄录固定了涉案人员进行非法活动的大量证据,决定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打击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买卖驾照分,均违法
17日中午,市交警一大队与颍州*分局密切配合,调集40余名警力,采取突击清查行动,将7名涉案人员控制带离。“突击行动很成功,分组控制,快速带离。”张辛峰大队长介绍,警方现场收缴大量涉案违法证据。当天,涉案人员被带至颍州*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从警方获悉,谢某、王某、杨某等11名违法嫌疑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表示,参与分数买卖的当事双方均属违法行为,警方在严肃处理“黄牛党”的同时,对查实参与买分、卖分的5名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买分卖分,警方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予以治安或刑事拘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10
倒卖驾照分的“分虫”靠收分卖分赚取差价,此举严重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和治安秩序。北京警方近日通报,警方近日出动百余警力,在全市9个执法站一举抓获“分虫”34人。
“要销分儿吗?价格可以商量。”“多少钱一分?”“100块钱左右。得看具体违章情况……”侦查员发现,在一些交通执法站门口,“分虫”经常聚集在周边“揽客”牟利。每当有人前来办理业务,“分虫”便走过来,上前询问是否需要销分。而对于卖分的,收取一分80块钱左右的价格,低价买高价卖,从中赚取差价。
同时,侦查员发现,“分虫”的警惕性很高,只要发现有*前来巡逻检查,同伙一个手势,他们便会立刻散去,等*离开,他们再回来,跟*玩起了“捉迷藏”。
在掌握了充分的违法证据后, 8月30日上午,专案组部署百余名警力集中收网,一举抓获“分虫”34名。
经审查,王某等34人对在交通执法站门前非法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代,他们通常从网上或者从前来执法站办事的人员当中物色买分、卖分对象,从中赚取差价,进行牟利。目前,34人均被行政拘留。
(责编:孟竹、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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