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角债中借条抵债的复杂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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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47
您好!马成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们三方已经构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关系,转让方,即您的朋友退出原合同关系,由您作为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建议您这种情况最好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至*,先通过判决的方式将债权固定下来,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积极向*提供财产线索,执行不了的话,等对方有钱了再执行也是可以的。
关于你找不到他,有他身份证号的话,找律师去派出所调一个他的户籍证明就可以起诉了。
*要是因为找不到他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话,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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