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7: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12
各个地方,*略有不同,销售方丢失,一张*罚款100左右,然后需要登报,会影响到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
按照《*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专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丢失专用*需要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视情节,有权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税发[2002]10号文对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已认证通过的专用*,只要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凭证明单和存根联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扩展资料:
**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13
先向税务部门报告,然后通过报刊申明作废,请求税务部门处理。税务部门调查后,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有关会议研究决定。丢失*的处理,一般不会启动一般程序,所以发生丢失*事故,罚款在2000元以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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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具体措施及处罚金额结合当地税务机关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提问 你好!
回答根据上述规定,*丢失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处罚金额还需结合当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有证据证明丢失*属于对方或第三方责任的,不予处罚。
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
提问我是遗失一张空白**要罚款多少钱?
回答企业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丢失或被盗空白*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附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办法是:
一、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管服务大厅*管理窗口提交书面报告以及*等部门的证明材料,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还要须在《办税园地》等税务报刊杂志上登报声明作废。
罚款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做出相关证明无责任的,不予处罚。
希望能帮到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14
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