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6:2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6:46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6:47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阅读延伸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一) 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二)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三) 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6:47
可以直接去当地民政局办理即可,根据国家《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6:48
离婚协议双方签字便生效,无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