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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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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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基本常识
书法的基本常识
【书法】中国传统艺术之一。是以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来表达作者精神美的艺术。它的基本要求有:一是使用柔软的毛笔,二是书写形象丰富的汉字。因此,其有两义:一指毛笔字书写的法则,主要包括执笔、用笔、点划、结构、分布等方法;一指以书写汉字来表达作者精神美的艺术。就是借助于精湛的技法、生动的造型来表达出作者的性格、趣味、学养、气质等精神因素,其为侧重于“心画”。二者相融合,便构成了中国的书法艺术。所以从书法构成的要素来说,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笔法,要求熟练地执使毛笔,还握正确的指法、腕法、身法、用笔法、用墨法等技巧;二是笔势。要求妥当地组织好点画与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承接呼应关系;三是笔意。要求在书写过程中表现出书者的气质、情趣、学素和人品。从书体、风格上说,更是多姿多态,美不胜收。我国的书法艺术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之所以成为一门艺术,主要取决于中国人善于把实用的东西上升为美的艺术,同时与中国独特的文字和毛笔关系密切有关。其文字以象构思、立象尽意的特点酝酿着书法艺术的灵魂,而方块构形,灿然于目的姿质又构成书法艺术的形式基础。其工具,“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可生出方圆藏露、逆顺向背的韵味,轻重肥瘦、浓淡湿涩的情趣,抑扬顿挫、聚散疏密的笔调。断连承接、刚柔雄秀的气势;再辅以专门制作的纸墨,使书法艺术更趋变幻莫测。韵味无穷。书法不仅成为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而且居于所有艺术之首。书法在中国不仅举世同好,千古一风,而且早已走出国门,成为传播友谊的媒介,在东方世界颇有影响,也倍受西方世界的瞩目。
【章法】指安排布置整幅作品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呼应、照顾等关系的方法。亦即整幅作品的“布白”。亦称“大章法”。习惯上又称一字之中的点画布置,和一字与数字之间布置的关系为“小章法”。明张绅《书法通释》云:“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章法、篇法,终篇结构首尾相应。故云:‘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主’”。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余见米痴小楷,作《西园雅集图记》,是纨扇,其直如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可见,章书在一件书法作品中显得十分重要,书写时必须处理好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间之布白,使点画与点画之间顾盼呼应,字与字之间随势而安,行与行之间递相映带,如是自能神完气畅,精妙和谐,产生“字里金生,行间玉润”的效果。布白的形式大体有三:一是纵有行横有列,二是:纵有行横无列(或横有行纵无列),三是纵无行,横无列,它们或有“镂金错采”的人工美,或具“芙蓉出水”的自然美。
【笔法】写字作画用笔的方法。中国书画主要都以线条表现,所用工具都是尖锋毛笔,要使书画的线条点画富有变化,必先讲究执笔,在运笔时掌握轻重、快慢、偏正。曲直等方法,称为“笔法”。唐张怀瓘道《玉堂禁经·用笔祛》云:大凡笔法,点画八体,备于“永”字。故元赵孟頫于《兰亭跋》中云:“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
【墨法】亦称“血法”。一曰:用墨之法。前人谓水墨者,字之血也。故临地作书时极为讲究。墨过淡则伤神彩,太浓则滞笔锋。必须做到“浓欲其活,谈欲其华。”宋姜夔《续书谱·用墨》云:“凡作楷,墨欲乾,然不可太燥。行、草则燥润相杂,以润取妍,以燥取险。墨浓则笔滞,燥则笔枯,亦不可知也。”清包世臣《艺舟双辑·述书下》云:“画法、字法,本于笔,成于墨,则墨法尤书艺一大关键已。笔实则墨沉,笔飘则墨浮。…… ”用墨作风,一方面往往因时因人而异。如北宋浓墨实用,南宋浓墨活用;刘墉喜用浓墨,梦楼专尚淡墨。另一方面,又常因书体风格、纸张性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二曰:磨墨之法。宋苏易简《文房四谱·墨谱》云:“研墨如病,盖重其调匀而不泥也。”研墨要凉,凉则生光。墨不宜热,热则生沫。盖忌其研急而墨热。又李阳冰曰:“用者旋研,无今停久,久时尘埃相污,胶力隳亡。如此泥钝不任下笔矣。”元陈绎曾《翰林要诀·肉法》云:“磨墨之法,重按轻推,运行近折。”“凡磨墨不得用砚池水,令墨滞笔冱,须以水滴汲新水临时斟酌之”,“凡书不得自磨墨,令手颤、筋骨大强,是大忌也。”
【结体】亦称“结字”、“间架”“结构”。指每个字点划间的安排与形势的布置。汉字尚形,书法又是“形学”(清康有为)故结体尤显重要。元赵盂頫《兰亭跋》:“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汉字各种字体,皆由点划联结,搭配而成。笔划的长、短、粗、细、俯、仰、缩、伸,偏旁的宽、窄、高、低、欹、正,构成了每个字的不同形态,要使字的笔划搭配适宜、得体、匀美,研究其结体必不可少。正如清冯班在《纯吟书要》中所云:“先学间架,古人所谓结字也;间架既明,则学用笔。间架可看石碑,用笔非真迹不可。结字,晋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又云:“书法无他秘,只有用笔与结字耳。”可见,结字在书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款识】古代钟鼎彝器上铸刻的文字。《汉书·郊祀志下》:“今此鼎细小,又有款识,不宜荐见于宗庙。”颜师古注云:“款,刻也;识,记也。”此外,还有三说:一款是阴文凹入者,识是阳文凸出者;二,款在外,识在内;三,花纹为款,篆刻为识。(均见方以智《通雅》卷三十三所引。)后世在书、画上标题姓名,也称“款识”、“题款”或“款题”。画上款识唐人只小字藏树根石罅,书不工者多落纸背。至宋代,始记年月,也仅细楷,书不两行。唯苏拭有大行楷,或跋语三、五行。元人从款识姓名年月发展到诗文题跋,有百余字者。至明清题跋之风大盛,至今不衰。可见,款识,有二义:一、指书画作上的署名后款,二是古代神鼎彝器上铸刻之文字。
【笔锋】笔毫的尖铁。姜夔《续书谱·用墨》云:“笔欲锋长劲而圆,长则含墨,可以运动,劲则有力,圆则妍美。”字的锋芒,也叫“笔锋”。能将笔之锋尖保持在字的点划之中者,叫“中锋”;能藏在点划中间的不出角者,叫“藏锋”;将笔之锋尖偏在字的点划一面者,叫“偏锋”。一般以“偏锋”为书法之病。清周星莲《临池管见》云:“能将此笔正用、侧用、顺用、逆用、重用、轻用、虚用、实用,擒得定,纵得出,遒得紧,拓得开,浑身都是解数,全仗笔尖毫末锋芒指使,乃为合拍。”
【飞白】亦称“草篆”。一种书写方法特殊的字体。笔画是枯丝平行,转折处笔路毕显。相传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工匠用刷白粉的帚子刷字,蔡各得到启发而作飞白书。唐代张怀瓘《书断》载:“飞白者,后汉左中郎将蔡邕所作也。王隐、王愔共云:‘飞白变楷制也’。本是宫殿题署,势既寻丈,字宜轻微不满,名曰飞白。”北宋黄伯思称“取其若丝发处谓之白,其势飞举谓之飞。”明代赵宦光称“白而不飞者似篆,飞而不白者似隶。”今人将书画的干枯笔触部分泛称为“飞白”。传世的唐宋御制碑多以飞白题额,如《晋祠铭》、《升仙太子碑》等。清张燕昌、陆纪曾有《飞白录》二卷。
【法帖】亦称“帖”。指古代名人的墨迹,摹刻在石版或木板上的法书及其拓本;称为“法帖”,即可供效法者。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命侍书学士王著摹刻秘阁所藏法书,编为十卷,每卷首刻“法帖第x”,汤《淳化阁法帖》,其“法帖”之名相传由此始行。《法帖谱系》称:“熙陵(宋太宗)留意翰墨,出御府历代所藏真迹,命王著摹刻禁中,厘为十卷,此历代法帖之祖。”
【院体】书法术语。宋太祖时曾置御书院,书院成员都是学习王义之的字,以用于书写当时朝廷的各种文告敕令。这种字,体轻势弱,多呆板无神,了无高韵,人称“院体”。后来,人们不管其书者为谁,书为何体,凡无骨力、无神韵的书法皆被人称为“院体”。故这一书法术语。用以对书法气格的品评,一般含有贬意。
【钩填】书法术语。复制法书的一种方法。以较透明的纸蒙在法书上,先以细笔双勾,后用墨廓填故称。亦称“双勾廊填”。南宋姜夔《续书谱》谓:“双勾之法,须得墨晕不出字外,或廓填其内、或朱其背,正得肥瘦之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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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国传统艺术之一。是以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来表达作者精神美的艺术。它的基本要求有:一是使用柔软的毛笔,二是书写形象丰富的汉字。因此,其有两义:一指毛笔字书写的法则,主要包括执笔、用笔、点划、结构、分布等方法;一指以书写汉字来表达作者精神美的艺术。就是借助于精湛的技法、生动的造型来表达出作者的性格、趣味、学养、气质等精神因素,其为侧重于“心画”。二者相融合,便构成了中国的书法艺术。所以从书法构成的要素来说,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笔法,要求熟练地执使毛笔,还握正确的指法、腕法、身法、用笔法、用墨法等技巧;二是笔势。要求妥当地组织好点画与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承接呼应关系;三是笔意。要求在书写过程中表现出书者的气质、情趣、学素和人品。从书体、风格上说,更是多姿多态,美不胜收。我国的书法艺术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之所以成为一门艺术,主要取决于中国人善于把实用的东西上升为美的艺术,同时与中国独特的文字和毛笔关系密切有关。其文字以象构思、立象尽意的特点酝酿着书法艺术的灵魂,而方块构形,灿然于目的姿质又构成书法艺术的形式基础。其工具,“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可生出方圆藏露、逆顺向背的韵味,轻重肥瘦、浓淡湿涩的情趣,抑扬顿挫、聚散疏密的笔调。断连承接、刚柔雄秀的气势;再辅以专门制作的纸墨,使书法艺术更趋变幻莫测。韵味无穷。书法不仅成为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而且居于所有艺术之首。书法在中国不仅举世同好,千古一风,而且早已走出国门,成为传播友谊的媒介,在东方世界颇有影响,也倍受西方世界的瞩目。
【章法】指安排布置整幅作品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呼应、照顾等关系的方法。亦即整幅作品的“布白”。亦称“大章法”。习惯上又称一字之中的点画布置,和一字与数字之间布置的关系为“小章法”。明张绅《书法通释》云:“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章法、篇法,终篇结构首尾相应。故云:‘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主’”。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余见米痴小楷,作《西园雅集图记》,是纨扇,其直如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可见,章书在一件书法作品中显得十分重要,书写时必须处理好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间之布白,使点画与点画之间顾盼呼应,字与字之间随势而安,行与行之间递相映带,如是自能神完气畅,精妙和谐,产生“字里金生,行间玉润”的效果。布白的形式大体有三:一是纵有行横有列,二是:纵有行横无列(或横有行纵无列),三是纵无行,横无列,它们或有“镂金错采”的人工美,或具“芙蓉出水”的自然美。
【笔法】写字作画用笔的方法。中国书画主要都以线条表现,所用工具都是尖锋毛笔,要使书画的线条点画富有变化,必先讲究执笔,在运笔时掌握轻重、快慢、偏正。曲直等方法,称为“笔法”。唐张怀瓘道《玉堂禁经·用笔祛》云:大凡笔法,点画八体,备于“永”字。故元赵孟頫于《兰亭跋》中云:“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
【墨法】亦称“血法”。一曰:用墨之法。前人谓水墨者,字之血也。故临地作书时极为讲究。墨过淡则伤神彩,太浓则滞笔锋。必须做到“浓欲其活,谈欲其华。”宋姜夔《续书谱·用墨》云:“凡作楷,墨欲乾,然不可太燥。行、草则燥润相杂,以润取妍,以燥取险。墨浓则笔滞,燥则笔枯,亦不可知也。”清包世臣《艺舟双辑·述书下》云:“画法、字法,本于笔,成于墨,则墨法尤书艺一大关键已。笔实则墨沉,笔飘则墨浮。…… ”用墨作风,一方面往往因时因人而异。如北宋浓墨实用,南宋浓墨活用;刘墉喜用浓墨,梦楼专尚淡墨。另一方面,又常因书体风格、纸张性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二曰:磨墨之法。宋苏易简《文房四谱·墨谱》云:“研墨如病,盖重其调匀而不泥也。”研墨要凉,凉则生光。墨不宜热,热则生沫。盖忌其研急而墨热。又李阳冰曰:“用者旋研,无今停久,久时尘埃相污,胶力隳亡。如此泥钝不任下笔矣。”元陈绎曾《翰林要诀·肉法》云:“磨墨之法,重按轻推,运行近折。”“凡磨墨不得用砚池水,令墨滞笔冱,须以水滴汲新水临时斟酌之”,“凡书不得自磨墨,令手颤、筋骨大强,是大忌也。”
【结体】亦称“结字”、“间架”“结构”。指每个字点划间的安排与形势的布置。汉字尚形,书法又是“形学”(清康有为)故结体尤显重要。元赵盂頫《兰亭跋》:“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汉字各种字体,皆由点划联结,搭配而成。笔划的长、短、粗、细、俯、仰、缩、伸,偏旁的宽、窄、高、低、欹、正,构成了每个字的不同形态,要使字的笔划搭配适宜、得体、匀美,研究其结体必不可少。正如清冯班在《纯吟书要》中所云:“先学间架,古人所谓结字也;间架既明,则学用笔。间架可看石碑,用笔非真迹不可。结字,晋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又云:“书法无他秘,只有用笔与结字耳。”可见,结字在书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款识】古代钟鼎彝器上铸刻的文字。《汉书·郊祀志下》:“今此鼎细小,又有款识,不宜荐见于宗庙。”颜师古注云:“款,刻也;识,记也。”此外,还有三说:一款是阴文凹入者,识是阳文凸出者;二,款在外,识在内;三,花纹为款,篆刻为识。(均见方以智《通雅》卷三十三所引。)后世在书、画上标题姓名,也称“款识”、“题款”或“款题”。画上款识唐人只小字藏树根石罅,书不工者多落纸背。至宋代,始记年月,也仅细楷,书不两行。唯苏拭有大行楷,或跋语三、五行。元人从款识姓名年月发展到诗文题跋,有百余字者。至明清题跋之风大盛,至今不衰。可见,款识,有二义:一、指书画作上的署名后款,二是古代神鼎彝器上铸刻之文字。
【笔锋】笔毫的尖铁。姜夔《续书谱·用墨》云:“笔欲锋长劲而圆,长则含墨,可以运动,劲则有力,圆则妍美。”字的锋芒,也叫“笔锋”。能将笔之锋尖保持在字的点划之中者,叫“中锋”;能藏在点划中间的不出角者,叫“藏锋”;将笔之锋尖偏在字的点划一面者,叫“偏锋”。一般以“偏锋”为书法之病。清周星莲《临池管见》云:“能将此笔正用、侧用、顺用、逆用、重用、轻用、虚用、实用,擒得定,纵得出,遒得紧,拓得开,浑身都是解数,全仗笔尖毫末锋芒指使,乃为合拍。”
【飞白】亦称“草篆”。一种书写方法特殊的字体。笔画是枯丝平行,转折处笔路毕显。相传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工匠用刷白粉的帚子刷字,蔡各得到启发而作飞白书。唐代张怀瓘《书断》载:“飞白者,后汉左中郎将蔡邕所作也。王隐、王愔共云:‘飞白变楷制也’。本是宫殿题署,势既寻丈,字宜轻微不满,名曰飞白。”北宋黄伯思称“取其若丝发处谓之白,其势飞举谓之飞。”明代赵宦光称“白而不飞者似篆,飞而不白者似隶。”今人将书画的干枯笔触部分泛称为“飞白”。传世的唐宋御制碑多以飞白题额,如《晋祠铭》、《升仙太子碑》等。清张燕昌、陆纪曾有《飞白录》二卷。
【法帖】亦称“帖”。指古代名人的墨迹,摹刻在石版或木板上的法书及其拓本;称为“法帖”,即可供效法者。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命侍书学士王著摹刻秘阁所藏法书,编为十卷,每卷首刻“法帖第x”,汤《淳化阁法帖》,其“法帖”之名相传由此始行。《法帖谱系》称:“熙陵(宋太宗)留意翰墨,出御府历代所藏真迹,命王著摹刻禁中,厘为十卷,此历代法帖之祖。”
【院体】书法术语。宋太祖时曾置御书院,书院成员都是学习王义之的字,以用于书写当时朝廷的各种文告敕令。这种字,体轻势弱,多呆板无神,了无高韵,人称“院体”。后来,人们不管其书者为谁,书为何体,凡无骨力、无神韵的书法皆被人称为“院体”。故这一书法术语。用以对书法气格的品评,一般含有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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