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安置的军官就业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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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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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5 13:52
src="http://image.wllzh.com/pic/20230210/jiahao/7670d4bff28889a72a2bb5310ed4bcbd.jpeg"/> 党和*一向重视转业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通过各种优惠*来鼓励转业军人自主执业和创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应当在*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税收优惠*。
01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的主要类型
1
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四十条第三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年内免*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6月发布《“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指引》(2019年6月修订):“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
【享受条件】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
3
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6月发布《"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指引》(2019年6月修订):“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4
符合条件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
【享受条件】
1.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
2.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二条:“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02
对*的解读
1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免征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终生免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收入免3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 3年内免征*。
2
免征的条件
自主择业者享受税收优惠*,首先必须有军队转业干部身份,经办的企业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从事个体经营。所谓个体经营,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在我国,个体经营的形式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三种形式。
2、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要享受自主择业的相关优惠*,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二是要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
03
*适用的程序性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者和相关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应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43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并履行备案手续。
1、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7),应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1802),应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6)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企业安置军转干部免征(营改增)*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10),安置企业应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
(5)职工名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
(6)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