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2
法官会否支持你提交的证据前提是证据的真实有效,你说是调岗调薪通知书接到的当天公司让你签订的新岗位不胜任的单据,首先这个单据和你调岗调薪通知书的日期是否真的一致?你手里可有凭据?其次*上你的诉求是什么?如果是需要公司补偿损失,那么按照公司法规定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告知,同时公司是在认可你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给你调岗调薪,没有你可以提交这期间公司没有对你进行新岗位培训的证据,法官会认可的。但如果你的诉求是公司的做法不对,还想留在公司,公司即已判定你不胜任工作决定辞退,你当时没有任何反应动作,时隔一年来起诉有什么意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2
不一定支持。追答不是这样理解的。不是说我之前开战斗机,现在开民航就不用培训。
岗位变更都是需要培训的,除非岗位具有延续性,如之前是会计师,负责全公司账目核查,现在是具体岗位,负责具体某线条的数据核查工作,两者具有高度相似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3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任不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合法结束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经济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4
1、一般对于“本人签字”的证据,在认可真实性的情况下,否认合法性和关联性。需要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予以举证;2.另就本案而言,在同一天签署的“新岗位不胜任”的材料,在已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对你较为被动,建议你根据当时签署的背景、理由、并结合新岗位考核情况,向法庭说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4
法官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如果你不认可,但是公司觉得你不胜任,那么公司需要举证你不胜任的情况。但是你现在签了那个字,基本相当于你自己承认自己能力不足。现在就看公司能不能举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