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沁县新农合在太原264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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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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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39
1、根据(晋政发〔2016〕57号)文件的规定,在当事人办理了医保转诊手续,并经过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的,报销待遇参照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稳定住院保障水平,*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2)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范围内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支付比例保持在5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3)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可降低到5000元,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2、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