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3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8:08
樟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砍伐樟树违反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相关案例:
本想着将自己承包山场上的樟树砍掉,为种植油茶清除障碍,可不曾想到,此举却是违法行为。
近日,家住上余镇方家村的俩村民郑某、祝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市人民*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10月份,郑某、祝某合伙承包了一处山场,准备开发种植油茶,后因山场上的樟树影响到油茶生长,他俩就想到将樟树挖走,顺便卖掉赚点钱。
从2011年12月9日开始,郑某、祝某在没有审批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了两名工人到山场采挖樟树。被查获时,俩人先后挖出七棵樟树,另有六棵樟树被截去枝桠或侧根。
案发后,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俩人将采挖的七棵樟树就地栽种,并将被截去侧根的樟树根部进行填泥掩埋。
检察官认为,被砍伐的樟树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郑某、祝某未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私自砍伐樟树,属于非法采伐,对樟树生长环境、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江山新闻网-非法砍伐樟树,被判刑3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8:08
只要是砍伐树木,没有林业局盖章的都是犯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8:09
如果是自家的樟树则不犯法,如果不是自家的樟树就是犯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