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未经他人同意拍照或拍视频,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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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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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53
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允许拍摄他人视频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法律分析未经过他人的允许,不允许将他人的影像做任何用处,或者说进行收集,就算这种收集的行为只是私人爱好,并不公开发表,这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肯定是不合法的行为,当然当事人也不能对拍摄器的作任何破坏处理,这涉嫌破坏他人的财产。他可以要求摄影者删除相关的信息或者影像,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在理解“肖像制作权”时,我们经常是以为只要不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就不构成侵权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53
未经过他人的允许,不允许将他人的影像做任何用处,或者说进行收集,就算这种收集的行为只是私人爱好,并不公开发表,这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肯定是不合法的行为。
当然当事人也不能对拍摄器的作任何破坏处理,这涉嫌破坏他人的财产。他可以要求摄影者删除相关的信息或者影像。追问如果摄影者拒绝配合删除呢?能不能拉住不让走然后报警?如果摄影者要逃跑怎么办?逃跑过程中如果受伤了谁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54
肯定不合法啊,可以要求他删除,不肯的报警,*叔叔会让他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