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变卖了自己的房子,所得房款用立遗嘱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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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28
我觉得把老钱老人变卖自己的房子,完全是他的权利,所得的房款我觉得也应该是老人选择立不立遗嘱,他可以立遗嘱也可以不立遗嘱,如果立遗嘱的话可以按照遗嘱来执行,如果老人选择不立遗嘱,那就按法定的继承条款来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29
立不立遗属是自己的事情,是自愿的。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死亡以后是要按照法定来继承的,如果想按自己的想法来分配遗产,那就可以立下遗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29
这是老人自己的事,如果想有具体的分配可以立遗嘱,不立遗嘱就法定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30
“房款”,也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如果老人生前希望把这笔款留给非独一的法定继承人,就应该立遗嘱。因为如果没有立遗嘱,法定继承人都知道老人有这笔款,老人故去后这笔款就需要分割。立了遗嘱就不用分割了——遗嘱上要求给谁就是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30
遗嘱特点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折叠特点一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折叠特点二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折叠特点三
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折叠特点四
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折叠特点五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