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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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6 21:43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情节严重”,是指挪用*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因挪用*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