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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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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38
法律分析:普通*丢失了,可以让开具*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专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