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3:3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40
一样的。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你在东莞(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就是如果你的东莞(参保地)和原居住地(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你肯定是在户籍地,也就是参保地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不一致的话,那就按照你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领取地。如果你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你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领取的地方。如果你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那就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你的户籍地,由你的户籍地来给你支付养老金。
扩展资料: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40
外地人在东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本单位参保计算标准相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41
外地人在东莞买社保老60岁以能报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41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