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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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4
向当地扶贫办逐级申领建档立卡即可。
办理流程:
1、户主申请
2、村民小组提名
3、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
4、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
5、县扶贫办复核、县*审批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
乡镇*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扩展资料:
农村贫困户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档立卡贫困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4
事项名称:办理贫困证明
事项类型:依申请服务类
办理机构:县扶贫办
办理依据:根据贫困户就学、就业等需要
办理对象及范围:贫困户
办理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前置审批:无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流程:贫困户根据索要贫困证明单位的要求,到村、乡镇或县扶贫办开具
办理时限:即办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系统管理查询作了解释说明:一是取消贫困户资格对象。
经过调查核实,凡是建档立卡前的“四类人员”(借用身份、信息错误、家庭确实困难等符合建档条件的除外);或者建档立卡之后购买商品房、好车等,属于建档立卡时隐瞒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严重超出扶贫标准,且无重大致贫原因(如大病、大灾等)。
以上两种情况,均视为“不合格对象户”,应作删除处理,不再享受扶贫的相关*。
二是保留贫困户资格对象。对于建档立卡后通过落实一些具体帮扶措施(包括子女培训就业、搬迁安置就业、自己申办微型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搬迁安置购房、鼓励外迁购房、到企业务工实施梯度转移等),已经脱贫,视为“合格”对象。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稳定脱贫,标注“稳定脱贫”,不再继续享受帮扶*;另一种是标注为“正常脱贫”,还需要继续享受帮扶*。
参考资料来源:临泉县*—贫困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5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5
拿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乡、*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
1、在乡里的扶贫办,不过需要村委会配合,证明可以去乡里审核,村委会开证明就可以。
2、本表由乡镇*、*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3、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4、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6
向当地扶贫办逐级申领建档立卡即可。
事项名称:办理贫困证明
事项类型:依申请服务类
办理机构:县扶贫办
办理依据:根据贫困户就学、就业等需要
办理对象及范围:贫困户
办理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前置审批:无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流程:贫困户根据索要贫困证明单位的要求,到村、乡镇或县扶贫办开具
办理时限:即办
农村贫困户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档立卡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