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区分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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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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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6 02:47
一、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