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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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34
此前关注网络主播和王者荣耀的问题时,不少年长的网友和线下的长辈,就对当前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现状感到担忧。而此次,女大学生刷一亿礼物要求主播不谈恋爱,如果不是平台有意策划和炒作的话,实际上也是我们特别要关注的青少年价值观问题。
刚刚有网友对这个事件这样评论,讲到“这是悲哀,这是年轻人价值观的严重问题,过分的对公众人物,对网络人物,网红,主播,过分的崇拜,而忽略了现实,忽略了自己的人生追求,忽略了人生的核心价值观,读太多的书,也是枉然,无法为社会进步,社会建设付出自己的力量,反而在滋长不正之风,让别人跟随模仿。”
而实际上,在互联网和西方文化的影响下,以及传统教育工作没有有效地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工作的背景下,使青少年价值观取得发生变化,并不仅仅只是沉迷网络主播和网络游戏这些方面。笔者此前就专门调研过这个问题,当前国内青年多达5.4亿人,并站在转型社会十字路口,面对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革,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和西方的文化渗透,价值取向面临深刻变化。可以这样说,当前影响国内青年群体价值取向的主要错误思潮的种类、主要观点还有这八个方面,跟本问题相关或者说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主要有这四点:
传统道德失范论。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现象和极端个人主义影响青年判断,复旦大学投毒药死室友案、虐猫事件、云南大学马加爵惨案、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案、河南大学毕业生为钱挑了父亲脚筋活剥母亲头皮,以及“*”、闪婚闪离等心态,冲击青年传统道德。
信仰多元化论。部分青年对“信仰失落”习以为常,丧失历史方向感和淡漠共同理想,信仰呈庸俗化和不确定性(信仰宗教和伪科学、现实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等趋势,部分青年盲目地愤世嫉俗。
非主流意识论。非主流意识在网上非理性繁荣。其中,拜金和享乐主义形成双向力量,青年网民既同仇敌忾官富又羡官羡富。“极右”沉降到社会底层,获得大量底层青年支持,以社会情绪的形式发泄。“极左”以*正确和道德优势高高在上,个别极尖锐论调又被过度解读,引发青年反感。
西方文化至上论。中西文化交流中,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小,多为西方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管理模式和流行文化向中国青年单向传播,导致部分青年热衷于消费外国品牌、过西方节日、爱好电影艺术,向往西方民主自由、生活方式。
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时个人提出的思路有多个方面,互联网治理和教育工作跟进是重中之重,其他就是学校和家庭的日常跟进,包括社会氛围和媒体引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35
亲爱的网友朋友们晚上好,大学女神刷一亿礼物要求主播不谈恋爱,确实有点太神了,不知是花的谁的钱?如果是花爸爸的钱,这个浪漫来得太坑爹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该女生为主播刷一亿礼物是否违法问题,二是该女生能不能要求主播五年内不谈恋爱的问题。
首先,我国《物权法》明确,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物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女大学生基于对自己合法财产(假定是其依法取得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通过网络向主播刷一亿礼物,属于女大学生对自身财产的处分,该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从其行为性质上讲,其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主播,属于对主播的赠与,双方之间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该赠与行为只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及其他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即为有效。即该女大学生与主播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成立。
其次,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案中,女大学生在刷礼物的同时要求对方五年内不得恋爱,这种行为属于法律上的附条件的赠与。“五年内不准谈恋爱”即为所附条件。众所周知,婚姻自由是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该女大学生所附条件属于违反《婚姻法》中关于婚姻自由的条件,属于违法条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该约定为无效约定,即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该义务。
综上,女大学生给主播刷一亿礼物并不违法,只是有钱任性、欠缺理智。但是其要求对方五年内不准恋爱的要求则违反婚姻自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方可不予遵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35
女大学生因为花一亿“触手币”打赏男主播这件事,而成名了。
当然,要注意,很多人直接理解成打赏“1个亿”了。那是胡扯,《王者荣耀》上的触手币和人民币的兑换比例是1比1000,1亿触手币也就是10万人民币。
当然也是笔巨款,不过,这样至少就相对没有那么离谱了。
要知道,新闻里,打赏主播、玩游戏,导致把几十万糊里糊涂地花出去的例子多的是。比如,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区的16岁的小陈两个月打赏给网络主播29万元。
引人侧目的应该是“女大学生用10万元打赏要求男主播5年内不得谈恋爱”吧?这个逻辑本身是很可笑。这种购买不认识的“明星”的“人身自由”,会得到法律保障吗?应该不能。即便过一段时间后,男主播恋爱了,女方能否追回她的打赏额?或者索赔?恐怕很难。
这样的女大学生,确实有点傻;不过,如果她已成年,她有犯傻的权利;而接受她打赏的主播,实际上未必真会受这种约定的束缚。再说了,谁知道五年之后,这个主播干哪行了?这款游戏还在不在了?
不过,这位女大学生并不是孤例:我指的是,追星却要求掌控明星的人身自由的那种粉丝,其实很多。喜欢的明星谈恋爱了、就要死要活,因为当初她的明星的“人设”就是纯洁暖男,谈恋爱了就是背叛。吴*约炮一事,有大量女粉大怒、脱粉;杨洋曾与宋茜传出恋爱,粉丝们恨不得撕了宋茜;再到早年的刘德华隐婚、成龙隐婚,直接原因都是女粉曾为他们自杀,他们不得不保持他们的单身优质偶像形象。
至于上个月日本的AKB48(女团)第九届总选举中,排名第20位的NMB48成员须藤凛凛花,面对全日本直播的镜头突然宣布“我要结婚!”,引起会场内外一片哗然,则更是证明了:粉丝对偶像的这种束缚以金钱为交换,即便没有明文规定,也应当心照不宣。
粉丝们掏心掏肺掏腰包买下的,是他们对偶像的幻想,职业偶像则有义务演出幻想中的角色。比如保护青涩、纯洁、一切都要符合粉丝的幻想。而结婚这种事,则彻底打破他们对偶像的想象,令他们感觉受骗。难怪另一次,女团当中的峯岸南,在绯闻后剃头*。看到女星恋个爱就像坐牢一样须剃发明志,这种束缚实在是令人害怕。
只不过,中国的偶像文化当中这种并不占主流了。他们对偶像的干预能力也没有这么强。所以,看到女大学生花10万就想买下男主播5年的自由时,大家还是忍不住嘲笑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36
现在的直播平台越来越火爆,花样儿也玩的越来越多。而网上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土豪,为某主播一掷千金。刚开始,我以为这些人可能就是有钱炫富,或者就像当年我追星一样,愿意为自己追求的明星,花费自己仅有的那些钱。但是后来,当这种现象越来越多的时候,可能这背后存在着某一些我没有深想的理由。
现在的人为网红一掷千金,可能真的并不是追着主播唱歌跳舞,而是很有可能因为找到了心灵的慰藉。因为这是一个物质极度过剩的时代,同时也是年轻人的精神极度匮乏的时代,所以一个亿的礼物,对于这个女孩儿是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他可以拿这些礼物要求主播做一些事情,例如不能谈恋爱,其实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而在当今社会消费真正的意义,其实就是证明我们自己的存在而已。
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个时代的主播,不再是年轻人看到的那些无聊的人在那唱歌,不再是娱乐大众,而是他们的存在解决了年轻人很大的一个需求,那就是年轻人摆脱孤独的方法。可以听听这些歌词,就可以听出里面唱的就是孤独的韵味:一人我饮酒醉,醉把佳人成双,对两眼是独相随,只求他日能双归。这些歌词深刻的表达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孤独感,真的只是与年轻人的灵魂产生了共振而已。所以才有了女大学生疯狂的一掷千金的画面。现在的95后这批人不在乎物质,他们可以用这些物质来换取他们想要的精神世界,想要在别人那里获得一些快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