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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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48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可以两地同时交 社保 吗这个问题,最新的《 社会保险法 》,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基本 养老金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所以您两边缴的话对您意义不大,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 养老保险 关系的,社保养老金只要累计满15年,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