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孕妇补偿三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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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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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20:12
怀孕三期就是: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一般情况下,女性会在怀孕2个月左右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事实,此时距离生产还有8个月左右的时间;生产之后,女职工会有3-4个月不等的产假;生产之后还有12个月的哺乳假,产假是包含在哺乳假之内的。这样前前后后加起来,一旦怀孕,女员工会有20个月左右的时间处于三期的状态。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4、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