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宋之家丁,家无井...... 并用一个成语概括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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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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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8
丁氏穿井
原文: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
翻译:
宋国有一家姓丁的人,家里没有井,而要到外边去打水灌溉,经常要派一个人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口井,就告诉别人说:“我家打了一口井,得到了一个劳力。”有听到这话便到处传播消息的人说:“丁家挖井得到了一个人。”国都的人讲这件事,传到了宋国国君那里。宋国国君就派人到丁家去问这件事丁家的人回答说:“(打井后)节约出了一个人的劳力,不是在井中得到一个人呀!”像这样求问,不如不求。
介绍:
本段选自《吕氏春秋·慎行论·察传》《吕氏春秋 察传》全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论,论证传闻不可以不审察,否则就会犯下大错误。第二部分通过一系列的例子,举例论证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时进一步的提出分论点来阐明该观点,提出“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不闻矣。”“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等为主要的两个分论观点。第三部分通过对上述部分的论证总结观点,并且提出解决方法和途径。文章大体上是总—分—总的结构模式。
《吕氏春秋 察传》主要篇幅集中在论证的过程,因此第二部分为篇幅的主体,第二部分有两段,两段皆采用先例后论的方法,使用总分的结构,先提出分论点,再从不同侧面举例论证。两段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段采用的是正反举例论证,作者通过齐桓公、楚庄公的例子证明表达“审之也”的效果,选取吴王、智伯的例子从反面证实“不审也”的后果。第二段在提出分论点之后,采用先叙后议,先破后立的方式,结合论点举出三个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拿“夔一足”来说事,孔子否定了夔只有一只脚的说法,而且哀公似乎也知道夔是人,还是乐正,但是不知从哪里听说夔只有一只脚,问孔子夔是不是只有一只脚。孔子最后引用舜对夔的评价,指出夔能调和乐律,“以平天下”,像夔这样的高人,有一个就足够了。孔子并没有从正面否定鲁哀公的观点而是通过引用其它观点,从反面否定哀公的看法,以理服人。如果说鲁哀公的例子是一个反例的话,那么宋君的事例就应该是正面的解说,世上所传奇闻怪事很多,但听到的任何传闻,都应该认真地考察一下,看它在道理上是否讲得通。要谨言慎听,不要盲从。第三个例子更进一步的肯定分论点的正确性,子夏不盲从于史书的记载,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实际考察、论证自己的观点,从而肯定自己的正确性。由此得出结论,凡是听到的传闻,都必须深透审察,对于人都必须用理进行检验。
《吕氏春秋 察传》在最后一部分说:言辞有很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是非的界线,不可不分辩清楚,这是圣人需要特别慎重对待的问题。强调思维及其语言表达有其确定性,是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之一。由于名、辞多有同音、同形而异义,象形而辞不同等现象,一旦把多义词的不同意义混淆、错用,或者把具有歧义结构的言辞交付交际实践,或者把笔形相近的字词张冠李戴,就容易导致表达丧失确定性,从而造成彼此的误解,以至言语交际无法正常进行。然后,作者又给读者提出了解决的方法,遵循着事物的规律和人的情理,用这种方法来审察所听到的传闻,就可以得到真实的情况了。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为秦相吕不韦集门客各著所闻而成。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汇合先秦各派学说,分《十二纪》、《八览》、《六论》三部分,共26卷,160篇,为杂家代表作之一。 《察传》是一篇典型的议论文,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强调个人的感受和看法,而仅是通过不断的举例解说,以理服人。文章结构清晰,语言质朴无华,似有“言有尽而意无限”的意蕴。
另外对于这篇文章内容,后人还从中总结了两句成语“三豕涉河”〈孔子家语 七十二弟子解〉作“三豕涉河”比喻文字的讹误。另一个是“豕亥鱼鲁”晋葛洪〈抱朴子遐览〉“书字认知之,犹尚写之多误。故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此之谓也。”后以“豕亥鱼鲁”谓书籍传写或刊印中的文字错误。可以算作〈察传〉对于后世成语扩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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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9
穿井得人
比喻有的话 在口口相传中容易变得歪曲 失去本来面目
相似的还有
三人为虎
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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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9
宋国有一家姓丁的,家中没有井,须到外面打水浇地,因此经常有一个人住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眼井之后,便对别人说:“我家打井得到一个人。”
有人听到这话,传播说:“丁家打井打出了一个人。”都城的人都谈论这件事,一直传到宋国国君那里。
宋国国君派人去问姓丁的。丁家的人回答说:“得到一个人的劳力,并不是从井中挖出一个人来呀。” 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还不如不问。
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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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40
以讹传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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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8
丁氏穿井
原文: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
翻译:
宋国有一家姓丁的人,家里没有井,而要到外边去打水灌溉,经常要派一个人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口井,就告诉别人说:“我家打了一口井,得到了一个劳力。”有听到这话便到处传播消息的人说:“丁家挖井得到了一个人。”国都的人讲这件事,传到了宋国国君那里。宋国国君就派人到丁家去问这件事丁家的人回答说:“(打井后)节约出了一个人的劳力,不是在井中得到一个人呀!”像这样求问,不如不求。
介绍:
本段选自《吕氏春秋·慎行论·察传》《吕氏春秋 察传》全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论,论证传闻不可以不审察,否则就会犯下大错误。第二部分通过一系列的例子,举例论证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时进一步的提出分论点来阐明该观点,提出“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不闻矣。”“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等为主要的两个分论观点。第三部分通过对上述部分的论证总结观点,并且提出解决方法和途径。文章大体上是总—分—总的结构模式。
《吕氏春秋 察传》主要篇幅集中在论证的过程,因此第二部分为篇幅的主体,第二部分有两段,两段皆采用先例后论的方法,使用总分的结构,先提出分论点,再从不同侧面举例论证。两段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段采用的是正反举例论证,作者通过齐桓公、楚庄公的例子证明表达“审之也”的效果,选取吴王、智伯的例子从反面证实“不审也”的后果。第二段在提出分论点之后,采用先叙后议,先破后立的方式,结合论点举出三个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拿“夔一足”来说事,孔子否定了夔只有一只脚的说法,而且哀公似乎也知道夔是人,还是乐正,但是不知从哪里听说夔只有一只脚,问孔子夔是不是只有一只脚。孔子最后引用舜对夔的评价,指出夔能调和乐律,“以平天下”,像夔这样的高人,有一个就足够了。孔子并没有从正面否定鲁哀公的观点而是通过引用其它观点,从反面否定哀公的看法,以理服人。如果说鲁哀公的例子是一个反例的话,那么宋君的事例就应该是正面的解说,世上所传奇闻怪事很多,但听到的任何传闻,都应该认真地考察一下,看它在道理上是否讲得通。要谨言慎听,不要盲从。第三个例子更进一步的肯定分论点的正确性,子夏不盲从于史书的记载,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实际考察、论证自己的观点,从而肯定自己的正确性。由此得出结论,凡是听到的传闻,都必须深透审察,对于人都必须用理进行检验。
《吕氏春秋 察传》在最后一部分说:言辞有很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是非的界线,不可不分辩清楚,这是圣人需要特别慎重对待的问题。强调思维及其语言表达有其确定性,是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之一。由于名、辞多有同音、同形而异义,象形而辞不同等现象,一旦把多义词的不同意义混淆、错用,或者把具有歧义结构的言辞交付交际实践,或者把笔形相近的字词张冠李戴,就容易导致表达丧失确定性,从而造成彼此的误解,以至言语交际无法正常进行。然后,作者又给读者提出了解决的方法,遵循着事物的规律和人的情理,用这种方法来审察所听到的传闻,就可以得到真实的情况了。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为秦相吕不韦集门客各著所闻而成。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汇合先秦各派学说,分《十二纪》、《八览》、《六论》三部分,共26卷,160篇,为杂家代表作之一。 《察传》是一篇典型的议论文,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强调个人的感受和看法,而仅是通过不断的举例解说,以理服人。文章结构清晰,语言质朴无华,似有“言有尽而意无限”的意蕴。
另外对于这篇文章内容,后人还从中总结了两句成语“三豕涉河”〈孔子家语 七十二弟子解〉作“三豕涉河”比喻文字的讹误。另一个是“豕亥鱼鲁”晋葛洪〈抱朴子遐览〉“书字认知之,犹尚写之多误。故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此之谓也。”后以“豕亥鱼鲁”谓书籍传写或刊印中的文字错误。可以算作〈察传〉对于后世成语扩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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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井得人
比喻有的话 在口口相传中容易变得歪曲 失去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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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为虎
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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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9
宋国有一家姓丁的,家中没有井,须到外面打水浇地,因此经常有一个人住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眼井之后,便对别人说:“我家打井得到一个人。”
有人听到这话,传播说:“丁家打井打出了一个人。”都城的人都谈论这件事,一直传到宋国国君那里。
宋国国君派人去问姓丁的。丁家的人回答说:“得到一个人的劳力,并不是从井中挖出一个人来呀。” 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还不如不问。
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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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讹传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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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穿井
原文: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
翻译:
宋国有一家姓丁的人,家里没有井,而要到外边去打水灌溉,经常要派一个人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口井,就告诉别人说:“我家打了一口井,得到了一个劳力。”有听到这话便到处传播消息的人说:“丁家挖井得到了一个人。”国都的人讲这件事,传到了宋国国君那里。宋国国君就派人到丁家去问这件事丁家的人回答说:“(打井后)节约出了一个人的劳力,不是在井中得到一个人呀!”像这样求问,不如不求。
介绍:
本段选自《吕氏春秋·慎行论·察传》《吕氏春秋 察传》全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论,论证传闻不可以不审察,否则就会犯下大错误。第二部分通过一系列的例子,举例论证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时进一步的提出分论点来阐明该观点,提出“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不闻矣。”“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等为主要的两个分论观点。第三部分通过对上述部分的论证总结观点,并且提出解决方法和途径。文章大体上是总—分—总的结构模式。
《吕氏春秋 察传》主要篇幅集中在论证的过程,因此第二部分为篇幅的主体,第二部分有两段,两段皆采用先例后论的方法,使用总分的结构,先提出分论点,再从不同侧面举例论证。两段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段采用的是正反举例论证,作者通过齐桓公、楚庄公的例子证明表达“审之也”的效果,选取吴王、智伯的例子从反面证实“不审也”的后果。第二段在提出分论点之后,采用先叙后议,先破后立的方式,结合论点举出三个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拿“夔一足”来说事,孔子否定了夔只有一只脚的说法,而且哀公似乎也知道夔是人,还是乐正,但是不知从哪里听说夔只有一只脚,问孔子夔是不是只有一只脚。孔子最后引用舜对夔的评价,指出夔能调和乐律,“以平天下”,像夔这样的高人,有一个就足够了。孔子并没有从正面否定鲁哀公的观点而是通过引用其它观点,从反面否定哀公的看法,以理服人。如果说鲁哀公的例子是一个反例的话,那么宋君的事例就应该是正面的解说,世上所传奇闻怪事很多,但听到的任何传闻,都应该认真地考察一下,看它在道理上是否讲得通。要谨言慎听,不要盲从。第三个例子更进一步的肯定分论点的正确性,子夏不盲从于史书的记载,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实际考察、论证自己的观点,从而肯定自己的正确性。由此得出结论,凡是听到的传闻,都必须深透审察,对于人都必须用理进行检验。
《吕氏春秋 察传》在最后一部分说:言辞有很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是非的界线,不可不分辩清楚,这是圣人需要特别慎重对待的问题。强调思维及其语言表达有其确定性,是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之一。由于名、辞多有同音、同形而异义,象形而辞不同等现象,一旦把多义词的不同意义混淆、错用,或者把具有歧义结构的言辞交付交际实践,或者把笔形相近的字词张冠李戴,就容易导致表达丧失确定性,从而造成彼此的误解,以至言语交际无法正常进行。然后,作者又给读者提出了解决的方法,遵循着事物的规律和人的情理,用这种方法来审察所听到的传闻,就可以得到真实的情况了。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为秦相吕不韦集门客各著所闻而成。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汇合先秦各派学说,分《十二纪》、《八览》、《六论》三部分,共26卷,160篇,为杂家代表作之一。 《察传》是一篇典型的议论文,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强调个人的感受和看法,而仅是通过不断的举例解说,以理服人。文章结构清晰,语言质朴无华,似有“言有尽而意无限”的意蕴。
另外对于这篇文章内容,后人还从中总结了两句成语“三豕涉河”〈孔子家语 七十二弟子解〉作“三豕涉河”比喻文字的讹误。另一个是“豕亥鱼鲁”晋葛洪〈抱朴子遐览〉“书字认知之,犹尚写之多误。故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此之谓也。”后以“豕亥鱼鲁”谓书籍传写或刊印中的文字错误。可以算作〈察传〉对于后世成语扩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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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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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有的话 在口口相传中容易变得歪曲 失去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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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一家姓丁的,家中没有井,须到外面打水浇地,因此经常有一个人住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眼井之后,便对别人说:“我家打井得到一个人。”
有人听到这话,传播说:“丁家打井打出了一个人。”都城的人都谈论这件事,一直传到宋国国君那里。
宋国国君派人去问姓丁的。丁家的人回答说:“得到一个人的劳力,并不是从井中挖出一个人来呀。” 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还不如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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