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1:2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2:28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
与购货*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运输费用。
第三十六条 凡是发生销货方是先全额开具*,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2:28
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生产经营用商业用房取得专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入时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2:29
可以的 我们有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