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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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5:06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山东省*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有15个教学单位。学校设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6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设有2个泰山学者岗,建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列为山东省重点高校。
建校之初,一批曾留学欧美等海外的文化名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艺术家、教育家汇聚山艺,奠定了学校发展的根基,也为我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至今,学校已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校友,他们不仅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更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是一所拥有60余年扎实历史的艺术类大学,有深厚的积淀、优良的传统。长期以来,学校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传承优秀齐鲁文化传统,创造、引领新时期的艺术发展,尽心尽力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艺术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山东艺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
(一)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
2.选考科目要求:
(1)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考生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其它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选考历史方可填报志愿。
3.性别要求:
(1)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3)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形式及统考成绩要求
(三)报名须知
我校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gs.sdca.e.cn),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20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我校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山东省2020年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联考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本科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一)专业计划
(二)线上考试内容及拍摄要求
(三)线下考试科目
五、专科专业计划及报考要求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中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
表演、书法学专业的线上考试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专业的线下考试成绩为考生最终的专业成绩;其它专业线上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线下考试成绩为最终的专业成绩。复试名单、最终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网站(http://zsbgs.sdca.e.cn)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七、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一)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划线、录取原则
2、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
(二)专科录取办法
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中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数录取(综合分数折算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其它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录取。
●备注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说明
1、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同期不间断、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2、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3、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确有困难的考生须于4月23日前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及申请理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syzsxf@126.com。
4、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5、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6、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
7、2020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8、2021年起,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9、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dca.e.cn)、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gs.sdca.e.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0531-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800180626。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10、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20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