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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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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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8:20
*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从秦代的焚书坑儒,到清代的*,我们的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浩劫。统治阶级为了更好地禁锢人们的思想,除了人为地创造出*这样的世间悲剧,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而文化的浩劫,却给我们带未了无穷的灾难和落后。又有谁能说这些不是阻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呢?
*,顾名思义,就是因文字的缘故所构成的罪案,在中国封建*主义社会里,*统治考往往借“疑似影响之词”,罗列罪状,滥杀无辜,以达到消除异端,箝制思想,维护*统治的目的。历史上,因文字获罪的案件屡见不鲜,而数量之多,株连之广,处罚之残酷,清代为最,*一词,就出于清代。
清代的*,是在其政权基本稳定以后,随着统治者对思想文化领域控制的加强而产生的,它始于康熙,发展于雍正,到乾隆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乾隆时期,不仅*定罪的范围超过了康熙、雍正时期,而且案件数量也增至康雍两朝合计次数的数倍。特别是乾隆查缴*期间,各类*层出不穷,数量急增。
清代*之多,有其特殊的历史因素。李自成推翻明朝,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后来清统一中国,可谓渔人得利。清朝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来看,这叫做“乾坤反覆,中原陆沉”,千百年来形成的华夏正统思想,是清朝统治者不能用武力夺得的。汉族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强烈的民族思想和反清意识,大量地反映在明末清初时期的各种著述里,遐迩流传、影响深远。这对清朝统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潜在威胁,使他们坐卧不安。雍正帝说过:“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宗姓臣服于后代者其多、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为巩固清朝的统治地位,清代统治者对汉族反清思想防范惟恐不严,打击惟恐不力,到乾隆时更发展到了病态的猜忌和恐惧,必欲彻底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而后快。*、民族斗争又同满州贵族与汉族地主阶级非当权派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同农民阶级反抗封建压迫的阶级斗争互相交织,彼此激荡,尤以清初表现最为激烈。从顺治到乾隆可统计到的约160起*中,大部分案件或有反清的性质,或以蓄意罗织的反清罪状而成狱,清楚地表明清代*的特殊历史背景是*、民族斗争的持续存在。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上层分子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努力加强文化思想上的统治。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为此收罗一些理学家,纂修《性理精义》等书,颁行天下,企图将理学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广,以此束缚人们的思想,麻痹人民的斗志。对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则进行严厉钳制和残酷*。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清朝统治者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视为“狂吠”、“异端”、“悖逆”,必兴起大狱,置之重典,往往一案株连数百人。
1663年(康熙二年),发生了整个清代*灾上一件罕见的大案——庄廷龙明史狱。庄廷龙家是浙江湖州有名的富户。他本人双目皆盲,不很通晓史事,但他想起“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很受鼓舞。也想学左丘明搞一部传世的史作。于是他出钱购买了明末年间朱国祯写的一部未完成的《明史》,又招集了当地有志于纂修前明历史的人才,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然信捧南明的正统。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书中还提到明末建州女真与明朝关系,这是清朝统治者极为忌讳的事。这部《明史》刊刻后,被一个因贪赃而撤职的知县吴之荣看到,便买了一本去恐吓庄廷龙的父亲——此时庄廷龙已死——却被顶了回来,这是因为庄廷龙的父亲已买通了官府,有恃无恐。吴之荣一气之下,告到了北京。清廷自然十分重视,严加究办。庄廷龙依照大逆律被剖棺戮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书、刻字、卖书、印刷的共70余人被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
1728年(雍正六年),湖南士人曾静、张熙策动手握兵权的四川总督岳钟琪谋反而引发的吕留良案。成为雍正在位期间第一大案,吕留良是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浙江石门人。他所写的许多诗文和日记中,有大量激烈的夷夏之防等言论。他在评选科举考试的墨卷时,发挥了儒家“夷夏之防”的思想,阐发民族大义,自然具有反抗清朝民族压迫的一面,但他不把“夷狄”当人类看待,甚至视同禽兽,也未能摆脱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立场。在评选时文时,吕留良主张首先要分清是“华”还是“夷”,然后才能讲君臣之间的伦理关系。“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曾静读了吕留良评选的时文,由“夷夏之防”推出了清朝入主中原是“夷狄盗窃天位”,并导致了反清的实际行动。吕留良早死,曾静与弟子张熙,因受其思想影响,列举了雍正帝九条罪状,劝岳飞后裔四川总督岳钟琪反清,结果岳钟琪密报朝廷,将吕留良的家属、师徒,以及其他与此有关的人员一律治罪。死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发配为奴,轻者也被杖责。清廷并于第二年九月,将吕、严、曾、沈所著之书及其言论和历次所下谕旨勒为《大义觉迷录》一书,颁行天下。以示警戒。并让曾静、张熙亲自到东南各省学府宣讲,当众认错,以消弥东南各省文人的反清情绪。
到乾隆中期,形成了一个**。1750年,出现了轰动一时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声望。7月,江西千总卢鲁生与守备刘时达合谋,编造了一个指责乾隆帝错误的奏稿,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卢、刘的意图是借此耸动人心,制造*,以制止乾隆帝的首次南巡。到1751年6月,假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开始了在全国范围的追查伪稿作者的活动,结果全国18直省,都在暗中流传,甚至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也牵涉其中。尤以湖广、江西最多。到1753年2月,乾隆帝感到再追查下去弊多利少,下令将卢鲁生、刘时达处死,停止追查伪稿,草率结案。
乾隆帝接受了伪稿案的教训,决心大力强化对思想意识的控制。于是在全国雷厉风行开展查办*运动。所查*范围之广、年代之长,是历史上少见的。从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到48年在短短的7年中,见于记载的*多达五十几起。这是清代*,乃至中国古代*的空前高峰。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新昌举人王锡侯注改《康熙字典》,因对乾隆帝的名字“弘历”二字没有分析颂扬,就被定为“大逆”之罪。巡抚海成奏请将王锡侯革去举人功名,乾隆认为从罚太轻,指责海成包庇罪犯,拟斩监候,布政、按察诸使都被革职。四十三年,东台县令告发本地举人徐述夔所作诗句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到清都”等句。乾隆帝认为其诗有“兴明朝,去清朝”之意,下令戮述夔及其子怀祖之尸,并将其孙解京正法,诗集销毁,当地藩司陶易等连坐置重典。为徐诗作序的已死礼部尚书沈德潜,也被戮尸。
由于*过于严酷,许多文人“以文为戒”,生怕一不小心触犯忌讳,所以诗不敢作,文不敢写,即使写出来,都言不由衷,辞不达意,晦涩难懂。乾隆时御史曹一士曾上疏说“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持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诘诗书,指摘文字。有习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至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这便是当时的恐怖现实。
清代*是封建*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和满洲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历史进入18世纪,西方各国已经先后挣脱封建制度的锁链,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经济、科学、技术等都在迅猛发展。而我们,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仍然顽固地紧闭着与西方交流的大门,而且蛮横地推行文化*主义*,利用*的极端手段,消除异端,禁锢思想,统制言论,维护封建统治。直接地、人为地造成整个社会的落后,拉大了与西方的差距,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最终导致了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地位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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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8:21
大约自有文字以来,就有*。历朝历代,史不绝书。只是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古代却远不及近代。古代也有暴君,野蛮更过于近代,但是史料保存,比近代少,所以近代特别是清代的*便显得突出了。前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曾编印《清代*档》一书,共出九辑,收六十五案,多为乾隆年间之事。乾隆口口声声说:“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然而这本档案,却血雨腥风,透过纸背。
*,字面明白,是为了文字吃官司。
文字总是出于文人之手,吃*官司的,当然是知识分子了。在封建统治下,*十分残酷,出乎常情,不受任何约束,不同于一般狱讼,所以,可以说*乃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
*是封建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杀鸡吓猴子”,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每一*的构成,总要扣上“叛逆”的帽子,好像有好大的“敌我矛盾”。只要看一看案情,就能明白,那是用做借口的护身符,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罪名是由于罗织而成的。
一般狱讼,总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为,然后据以判处的。*却不是这样。*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对象,而又无法(不能或者有所未便)定他的罪名,于是就从他的文字作品中找证据。明代诗人高启,做了一首《题宫女图》,中间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静有谁来”这样的句子,皇帝被讽刺帷薄不修,很受不了,又不愿意张扬其事,这就借着他代友人魏观作《上梁文》,处刑腰斩。《上梁文》有什么毛病呢?是因为屋基是吴王宫殿旧址,硬说他有造反的企图。清代皇帝雍正,猜忌年羹尧,因为他的功劳大,难下毒手,这就指责他在奏折里,把“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是“大不敬”,有该死的罪。清代皇帝乾隆,自称“古稀皇帝”;有个不识相的大官名叫尹嘉铨,也自称“古稀老人”。乾隆认为他佞妄,又不好治罪,于是造了一个“为父请谥并从祀文庙案”这个*,把他绞杀。
这明明指出:文字本来无罪的,只是“有罪者”的文字才“有罪”。统治者今天看这个人顺眼,这个人的文字就没有问题;明天看这个人不顺眼了,这个人的文字中就有问题一大堆。清代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正是这样。乾隆对于此案,发了一顿牢*,说是:“朕见其诗,已经数年,意谓必有明于大义之人,待其参奏。而在廷诸臣及言官中,并无一人参奏。足见相习成风,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指雍正)之诛查嗣庭矣。”当时关于*案件,总是雷厉风行,急如星火的,怎么这个案子却等待数年之久呢?只因胡中藻是鄂尔泰门生,鄂尔泰原是乾隆重臣,后来失宠身死。所以胡中藻的文字,在鄂尔泰得意时没有问题;在鄂尔泰失宠身死时,问题就来了。
*是无限上纲、罗织而成的,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清代初年,如庄廷�的《明史稿》案,吕留良、曾静案,戴名世的《南山集》案,都是出名的大案,动辄牵连几百人,杀了无数的知名之士。后来这种大案虽然少见,但以文字获罪的条件却大大放宽了。乾隆时期,阎大镛《俣俣集》案,问官指出“不避庙讳”,“御笔”朱批:“如此可恶,当引吕留良之例严办矣。”吴英“拦舆献策”,建议了五件事,不能答应就不答应吧,不是这样做,偏挑他写了两个“弘”字是“迭犯御名”(乾隆名叫弘历),碎剐凌迟。还有,一个“明”字,一个“清”字,都不能随便使用,因此而遭杀身之祸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李�《虬峰集》里有“杞人惊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徐述夔《一柱楼诗集》里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句;胡中藻《坚磨生诗钞》里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这些都是死罪。事例太多,无从列举了。
深文周纳,吹毛求疵,是一切*案件中必然采取的。为什么那些受害者罔知忌讳,自贻伊戚呢?殊不知,“鸡蛋里面挑骨头”,总归要硬派一顶帽子戴在头上,不管多么小心谨慎,真是“由你奸似鬼,也要喝老娘的洗脚水”,要想规避幸免,简直不可能。传说清代雍正时期,有人在文字中写了“维民所止”,这原是句成语,不料雍正勃然大怒,说“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了头。所以吕留良留下一部《维止录》尽管是在此以前的事,凭这个书名就非得把他�尸不可了。胡中藻做学政,考试出了一个《乾三爻不象龙说》的题目,乾隆说:“乾封六爻,皆取象于龙。故象传言,‘时乘六龙以御天’。如伊所言,定三爻不在六龙之内耶?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这两个例子,一个是象形,一个是谐音,谁会想到会犯罪呢?还有一个名叫龙凤祥的人,喜欢刻图章,印了一部《麝香山印存》,“并无悖逆不法字句”,却也犯了罪,从云南再次充军到伊犁。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是他不该姓“龙”,姓龙罢了,为什么还取名“凤祥”?占了皇家的吉利口彩,能不有罪吗?
从上面列举的材料不难看出,只要是笔头下写出来的文字都可以作为*的罪证。大则几十本的专门著作,文集诗集;小则一篇短文,一首诗,一封书信;甚或一二句诗的断句,一二句写下来的言语。自己作的,传抄别人的,以至传抄古人的,一经挑剔,决不容你摆脱。发展到后来,戏曲、音乐、绘画,以至于刻图章等等,凡是与文字有关的,也都列入*的罗网了。
参考资料: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1102/1246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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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8:22
“*":因为写文章引起的罪案。
在一些人的作品中摘取所谓违逆的词句,编织罪状,加以惩罚。
如汉杨恽、明高启皆因*被腰斩,清代*尤为惨烈,往往还株连师长学生亲友族人。
例《汉书*杨恽传》:会有日食变(恰逢有日食的天象变化),驺马猥佐(负责养马的官吏)成上书告恽骄奢(有个驺马猥佐名叫成的官吏告发杨恽骄横奢侈),日食之咎乃杨所致(还说日食的灾象就是杨恽引起的)。下廷尉案验(告发文书发到廷尉那里去审查),得所予会宗书(廷尉在杨家抄查到一封杨恽写给会宗的书信稿),宣帝见而恶之(汉宣帝看后很厌恶),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要斩。(廷尉就判杨恽大逆无道,处以腰斩。)
又如清代有个文人看书时,忽被一阵请风吹乱了书页,他诗兴大发,吟成一诗曰“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哪里知道有人去告发,说他嘲笑满清人没文化,结果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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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8:23
大约自有文字以来,就有*。历朝历代,史不绝书。只是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古代却远不及近代。古代也有暴君,野蛮更过于近代,但是史料保存,比近代少,所以近代特别是清代的*便显得突出了。前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曾编印《清代*档》一书,共出九辑,收六十五案,多为乾隆年间之事。乾隆口口声声说:“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然而这本档案,却血雨腥风,透过纸背。
*,字面明白,是为了文字吃官司。
文字总是出于文人之手,吃*官司的,当然是知识分子了。在封建统治下,*十分残酷,出乎常情,不受任何约束,不同于一般狱讼,所以,可以说*乃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
*是封建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杀鸡吓猴子”,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每一*的构成,总要扣上“叛逆”的帽子,好像有好大的“敌我矛盾”。只要看一看案情,就能明白,那是用做借口的护身符,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罪名是由于罗织而成的。
一般狱讼,总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为,然后据以判处的。*却不是这样。*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对象,而又无法(不能或者有所未便)定他的罪名,于是就从他的文字作品中找证据。明代诗人高启,做了一首《题宫女图》,中间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静有谁来”这样的句子,皇帝被讽刺帷薄不修,很受不了,又不愿意张扬其事,这就借着他代友人魏观作《上梁文》,处刑腰斩。《上梁文》有什么毛病呢?是因为屋基是吴王宫殿旧址,硬说他有造反的企图。清代皇帝雍正,猜忌年羹尧,因为他的功劳大,难下毒手,这就指责他在奏折里,把“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是“大不敬”,有该死的罪。清代皇帝乾隆,自称“古稀皇帝”;有个不识相的大官名叫尹嘉铨,也自称“古稀老人”。乾隆认为他佞妄,又不好治罪,于是造了一个“为父请谥并从祀文庙案”这个*,把他绞杀。
这明明指出:文字本来无罪的,只是“有罪者”的文字才“有罪”。统治者今天看这个人顺眼,这个人的文字就没有问题;明天看这个人不顺眼了,这个人的文字中就有问题一大堆。清代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正是这样。乾隆对于此案,发了一顿牢*,说是:“朕见其诗,已经数年,意谓必有明于大义之人,待其参奏。而在廷诸臣及言官中,并无一人参奏。足见相习成风,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指雍正)之诛查嗣庭矣。”当时关于*案件,总是雷厉风行,急如星火的,怎么这个案子却等待数年之久呢?只因胡中藻是鄂尔泰门生,鄂尔泰原是乾隆重臣,后来失宠身死。所以胡中藻的文字,在鄂尔泰得意时没有问题;在鄂尔泰失宠身死时,问题就来了。
*是无限上纲、罗织而成的,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清代初年,如庄廷�的《明史稿》案,吕留良、曾静案,戴名世的《南山集》案,都是出名的大案,动辄牵连几百人,杀了无数的知名之士。后来这种大案虽然少见,但以文字获罪的条件却大大放宽了。乾隆时期,阎大镛《俣俣集》案,问官指出“不避庙讳”,“御笔”朱批:“如此可恶,当引吕留良之例严办矣。”吴英“拦舆献策”,建议了五件事,不能答应就不答应吧,不是这样做,偏挑他写了两个“弘”字是“迭犯御名”(乾隆名叫弘历),碎剐凌迟。还有,一个“明”字,一个“清”字,都不能随便使用,因此而遭杀身之祸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李�《虬峰集》里有“杞人惊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徐述夔《一柱楼诗集》里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句;胡中藻《坚磨生诗钞》里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这些都是死罪。事例太多,无从列举了。
深文周纳,吹毛求疵,是一切*案件中必然采取的。为什么那些受害者罔知忌讳,自贻伊戚呢?殊不知,“鸡蛋里面挑骨头”,总归要硬派一顶帽子戴在头上,不管多么小心谨慎,真是“由你奸似鬼,也要喝老娘的洗脚水”,要想规避幸免,简直不可能。传说清代雍正时期,有人在文字中写了“维民所止”,这原是句成语,不料雍正勃然大怒,说“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了头。所以吕留良留下一部《维止录》尽管是在此以前的事,凭这个书名就非得把他�尸不可了。胡中藻做学政,考试出了一个《乾三爻不象龙说》的题目,乾隆说:“乾封六爻,皆取象于龙。故象传言,‘时乘六龙以御天’。如伊所言,定三爻不在六龙之内耶?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这两个例子,一个是象形,一个是谐音,谁会想到会犯罪呢?还有一个名叫龙凤祥的人,喜欢刻图章,印了一部《麝香山印存》,“并无悖逆不法字句”,却也犯了罪,从云南再次充军到伊犁。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是他不该姓“龙”,姓龙罢了,为什么还取名“凤祥”?占了皇家的吉利口彩,能不有罪吗?
从上面列举的材料不难看出,只要是笔头下写出来的文字都可以作为*的罪证。大则几十本的专门著作,文集诗集;小则一篇短文,一首诗,一封书信;甚或一二句诗的断句,一二句写下来的言语。自己作的,传抄别人的,以至传抄古人的,一经挑剔,决不容你摆脱。发展到后来,戏曲、音乐、绘画,以至于刻图章等等,凡是与文字有关的,也都列入*的罗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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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8:23
中国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明*始见于洪武七年(1374)。时苏州知府魏观将新府衙建于张士诚宫殿旧址,高启作《上梁文》中又有“龙蟠虎踞”四字,因此触犯明太祖朱元璋忌讳而被杀。洪武十七年以后,又先后发生多起因上贺表、谢笺引起的*。据载因当时勋臣不满于朱元璋重文轻武,遂进谗言“文人善讥讪”,朱元璋从此对天下章奏动生疑忌。洪武二十九年礼部颁行谢表式后,才不再发生以贺表、谢笺获罪之事。但洪武三十年南北榜案中,考官因所进试卷中有“一气交而万物成”及“至尊者君,至卑者臣”,被认为讥讽朝廷,有凶恶字而获罪。明初*贯穿洪武一朝,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推行文化*统治所采取的极端手段,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效法。
清代*,一般以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明史》案为起始,亦有追溯到顺治五年(1648)毛重倬等仿刻《制艺序》案的,下限则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的贺世盛《笃国策》案。在康、雍、乾三朝的百余年间,*多达上百起,而且愈演愈烈。清代前期*大致有3种情况:①清先世曾臣服于明朝,受官袭爵,闻命即从。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段史事讳莫如深,因此,不仅将旧有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凡继续编写乃至收藏者,则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②清初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汉族士大夫眷恋故明,宣扬“夷夏之防”一类思想,对巩固清廷统治极为不利。为了强化满洲贵族的封建*统治,对反清思想就势必要用暴力加以打击。③康雍之际,清皇族中权力斗争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雍正帝即位之后,为了巩固已得的胜利,除杀戮夺嫡诸王外,不惜借助*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此外,尚有皇帝滥施*淫威而出现的*。*是巩固封建*统治的*措施。清代前期*的冤滥,遏制言论,禁锢思想,造成了“万马齐喑”的严重历史后果;它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助长了阿谀奉承、诬告陷害之风,是历史发展中的浊流。到乾隆末叶,一方面清廷已经通过*达到了预期目的,另一方面,隐伏着的社会危机日益加剧,清代统治者面临着比反清思想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遂趋于平息。
参考资料:http://shenghuoshishang.vicp.net/html/2006-06/3615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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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是指封建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历朝历代都有文字狱的记录。《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1] 《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2]文字狱历朝皆有,例如,中国史学家...
什么是文字狱
字狱,是指旧时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以至于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所谓“诛灭九族”。文字狱历朝皆有,但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垅《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到乾隆,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
什么是文字狱
文字狱,是指旧时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以至于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所谓“诛灭九族”。文字狱历朝皆有,但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垅《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到乾隆,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