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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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36
司法解释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行医罪的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36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条件:
1、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4、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5、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6、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非法行医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对于定罪和“情节严重”的情况做了解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是在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具体还可以参照《执业医师法》并结合司法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非法行医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对于定罪和“情节严重”的情况做了解释: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扩展资料: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非法行医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38
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刑法所增设的罪名。就立法本意看,增设非法行医罪,通过刑事法律规范医疗卫生运行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本罪在犯罪构成体系上的独特之处,导致了司法认定上的歧义。主要表现在本罪立法上采用了较为概括的立法语言,且到目前为止,尚无相关司法解释对本罪要件作进一步的诠释,加之刑法理论界对于非法行医罪有关问题的不同理解,以至于在实践中对立法中规定的“情节严重”以及鉴定结论的证据价值两个基本问题存在较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