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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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20:43
第一、交易场所的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3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性要求。
第二,交易形式的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25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性要求。
第三、对股东转让*的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股份公司中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对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