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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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7:11
法律分析:1、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规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1)定期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也就是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缴纳多少经营所得的个税;(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具体比例由税务机关来根据行业核定。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
第八条 第七条所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年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 5-20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7-20
饮食服务业 7-25
娱乐业 20-40
其他行业 10-30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第十条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