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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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3:06
相恋四年,结婚仅四个月,命运对一对 "90后 " 新婚小夫妻,小浩和小清开了个巨大的玩笑。妻子小清突变成为 " 植物人 ",自2014年1月起,时年24岁的小浩带着妻子辗转求医,却不见丝毫起色。2017年,小浩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已成植物人的妻子提出离婚,被湖南长沙岳麓区*驳回。
近日,在岳麓区*的组织调解下,小浩与妻子经调解离婚。小浩承诺每月给小清5000元护理费,尽管他每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
*也纠结!新婚妻子成植物人 男子2次起诉离婚
小伙算不算背弃婚姻?一方是植物人,判决怎么下?*两次处理结果为什么不一样?这道题有点难。
"90后 " 的小浩是家中独子,2013年9月,小浩与相爱多年的女友小清登记结婚,还没来得及幻想甜蜜生活,一场变故忽至。
2014年1月3日晚,小清因无明显诱因突发心脏骤停,意识丧失,被多家医院诊断为 " 缺氧缺血性脑病 "" 续发性癫痫 "" 意识障碍 " 等。当年,小浩24岁,小清23岁。两人没有生育小孩。此后两年间,小浩带着小清辗转于多家医院积极治疗,然而,小清一直未能恢复意识。
为了照顾昏迷不醒的小清,2014年、2015年,小浩与自己的母亲全天轮流看护,这使得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三口靠着打工收入和房租勉强维持开支。
经与小清家人协商,从2016年开始,小清被转至长沙某医院进行护理,每月4500元的护理费由小浩负担,平时的照料主要由小清的母亲负责。
2017年4月,小浩向岳麓区*起诉离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2018年2月,小浩再次起诉,请求离婚。
日前,经*调解,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小浩承诺,小清在经小浩与小清母亲共同确认的医疗机构护理期间,每月支付5000元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是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缘何不判离?
*: 本案中,小浩与小清系自由恋爱并相处四年后才结婚,双方对对方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从恋爱到结婚,双方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小浩与小清结婚后不久,小清即遭遇不幸,这对于双方而言,均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打击。综合考量小浩与小清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小清病后尚需关爱和亲人的照顾等因素,*认为,小浩作为其丈夫,履行扶养及照顾义务义不容辞,故在小浩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予准许。
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离婚基于何种考虑?
*:在小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小清仍处于 " 植物人 " 状态,多家医院均诊断称无治好可能,夫妻之实显然已不存在。且自小清发病至今,小浩及家人一直承担着小清巨额的医疗费用,并承诺将继续承担下去。
小浩作为一名 "90" 后、独生子,亦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对于小清与小浩来说,前者最需要的是解决今后的生存问题,后者则是需要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此时,*若再坚持让小浩维系一桩名存实亡的婚姻有违人性伦理。
小清没有治好的可能,小浩也确实尽力了,还是给他一个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