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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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0:06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只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就有不同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