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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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2:13
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为:
1、承保对象:各行业的雇主,所雇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与雇主有直接雇佣合同关系的。
2、保险责任:现行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包括三项:一是受雇期间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或患有与工作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予的经济赔偿;二是所致伤残或死亡须承担的医疗费;三是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3、责任免除:一是战争和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亡或疾病;二是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疾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手术治疗所致的伤亡;三是由于被雇人员自己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四是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五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六是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4、保险期限:通常一年,期满继续保。
5、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是雇主责任保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它以雇员工资收入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并载入保险合同。各分项限额以保单载明的赔偿金额为限,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6、保险费:按不同工种雇员的适用费率乘以赔偿限额计算得出。
7、赔偿处理:死亡按保单规定最高额度赔付;伤残按保单规定最高赔偿额度乘以伤残等级赔偿的百分比计算赔付;医疗费按规定支付的合理医疗费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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