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垫付的医药费怎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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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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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7:42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若是不给可以起诉。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没有受伤的一方可能会给需要到医院治疗的一方先垫付了医药费,但是经过交通部门的认定,确定了没有受伤的一方并没有责任的,此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要垫付的医药费了。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1、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由于事故发生之初,责任方并不确定,故此是没有人有义务需要垫付医药费的,故此若是受伤的样要求垫付的,可以向其书写一个欠条,这样在被认定没有责任之后,就可以向对方呀讨要医药费了。
2、责任方没有提前付款的义务。事故发生时,交警没有确定赔偿金额,也没有权力强迫犯罪人提前付款,而是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不可能调解的,受害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扣押当事人的车辆和财产,强迫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3、当然,根据治疗进度,伤者也可能在适当的时候被起诉。在已经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首先要求*判决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但在那之前,犯罪者自愿决定不预付医疗费用,没有人能强迫他这样做。因此,受伤的一方,面对肇事者不提前支付医疗费用,也要及时治疗,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间。
二、什么情形下需要垫付医药费?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
1、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2、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先行垫付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责任人先行垫付,而先行垫付的一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的。追回垫付的相关抢救费用。
大部分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有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疗,但是由于事故发生之初,责任方并不确定,故此是没有人有义务需要垫付医药费的,故此若是受伤的样要求垫付的,可以向其书写一个欠条,这样在被认定没有责任之后,就可以向对方呀讨要医药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