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计算题】某企业2013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7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营业外支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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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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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10
营业外支出的80万元已经含在利润总额中,不用算。现在是按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即利润总额+不得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350-150+4=1204(万元),所得税费用=1204×25%=30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1.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只有当无形资产报废时,按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10
营业外支出的80万元已经含在利润总额中,不用算。现在是按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即利润总额+不得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