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陕西参议致政放现在是个什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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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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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5 12:27
在明朝时期布政使的职务为管理行政方面事务,诸如如民政和财政都由布政使所掌管。其品级并不固定,在各时期有所调整,但大致在二品和三品之间。
到了清朝,布政使的品级为从二品,其职务与明朝时期相仿,但已作为总督、巡抚的属官。
布政使的建立
布政使也称“承宣布政使”,作为地方的行政机关,其前身为元朝时期的行中书省。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的控制,将行中书省废除,转而在地方设立三司:“承宣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管一地的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
根据《明史.职官志四》记载:“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
在明朝时期,地方区域没有“省”这一叫法,朱元璋在设立三司之后,将布政使司所辖区域范围作为一级行政区,同时在全国划分成13个承宣布政使司,下辖区分别为:府、州、县*。每个承宣布政使司分别设立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以达到协作和制衡的作用。这也是明朝统治者的初衷即削弱地方权力,加强*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