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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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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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9:11
〔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①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游京师,献书于平章②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首毁淫祠③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喜。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五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译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年仅10岁时,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父母担心他过于用功而制止他读书,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诵,到了夜晚就关上房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山东按察使焦遂听到这个情况,就推荐张养浩做东平县学正。后来,张养浩游学京师,把自己写的文章献给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为称奇,因此任命他为礼部令史,并推荐他进入御史台。一天张养浩生病了,不忽木亲自到他家里探问,当看到张养浩家里四壁空空,什么也没有时,感慨叹息说:“张养浩这种人才是真正的监察副史的好材料啊!”后来他做了宰相的属官,又被选授为堂邑县尹。人们传说堂邑县县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免除灾难的,但是张养浩还是住了进去。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既然已经处分过了,现在仍旧把他们看成强盗,这是断绝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啊!”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暴虐残忍,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都不敢过问这件事。张养浩到这里以后,将他们全部依法惩处,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
天历二年,陕西大旱,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立即把自己家里的财产都分给村里的穷人,自己便登上车子向陕西进发,碰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他们,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他们。路过华山,就到西岳庙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来,这时,天空忽然阴云密布,一连下了两天雨。等到张养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庙里去求雨,结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来,庄稼由此长起来了,陕西的民众十分高兴。当时一斗米值十三贯钱,百姓拿着钞票出去买米,钞票稍有不清或破损就不能用,拿到府库中去调换,那些奸刁之徒营私舞弊,百姓换十贯他们只给五贯,而且等了好几天还是换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艰难。于是张养浩检查府库中那些没有损毁、图纹可以看得清的钞票,共得一千八百五十多万贯,全部在它的背面盖上印记,又刻十贯和五贯的小额钞票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上的印记把米卖给他们,然后到府库验明数目便可换取银两,于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营私舞弊。张养浩又率领富人家出卖粮食,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请求实行纳粮补官的法令。张养浩听到民间有人为了奉养母亲而杀死自己儿子的事,为此大哭了一场,并拿出自己的钱救济了这户人家。
张养浩到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来没有回到自己家里住过,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祷,白天就出外救济灾民,一天到晚没有丝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牵挂的事,就按着胸,痛苦之极,长此以往,于是卧病不起,去世的时候才60岁。陕西的老百姓,悲哀痛哭,犹如失去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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