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5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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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0:54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力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