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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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5:26
主板规则: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涨跌幅比例:10%,交割制度:T+1。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创业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6:44
主板规则: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涨跌幅比例:10%,交割制度:T+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3.4.13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涨跌幅比例为10%。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扩展资料:
3.1.1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本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
3.1.2 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相关的报盘系统、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报送渠道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按本规则达成交易,交易结果及其他交易记录由本所发送至交易参与人。
3.1.3 交易参与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3.1.4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8:19
主板规则: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涨跌幅比例:10%,交割制度:T+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3.4.13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涨跌幅比例为10%。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涨跌幅*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10
创业版单日涨跌幅*是20%。股票说白了就是一种“商品”,它的价格多少取决于它的内在价值(标的公司价值)是多少,并且在价值周围上下浮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2:18
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创业板涨跌幅*与主板不同。深交所对创业板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涨跌幅*比例为20%。证券在上市首日证券不设涨跌*,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以行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上下15元。而上交所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本次披露的涨跌幅*较前期讨论的30%有所缩小,体现了管理层制定规则时相对审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