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没办理过失业证,为何单位说在用工单位备案中查到我办过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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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8
当事人没办理过失业证,单位说在用工单位备案中查到当事人办过可能是之前办过忘记了,也可能是原单位没有给当事人办理失业手续。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失业证是一种证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市劳动部门统一印制、区劳动部门发放的证明。
拥有失业证的人员可以持失业证到当地申请失业救济金。失业人员凭借失业证可以享受学生创业的优惠服务。比如技能培训免费、岗位信息面试通知提供等等贷款方面也是有优惠*,凭借失业证是可以获取免费贷款的。失业证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社保缴纳方面,不用缴纳社保也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的。领取失业证是比较简单,虽然各地有轻微差距,但是基本材料大差不差。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是必须的。一寸或者2寸照片三张用于*。关键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须要有(单位解除不是个人辞职,个人辞职是不可以的)符合失业登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接着就是填写相关表格,让社保人员录入信息即可。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五)*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9
这个问题,可能情况很多
1、你之前办过忘记了,比如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啊什么的,我们这边就很多人一说他就想起来了;
2、你之前单位给你交过保险,而你离开单位后,原单位没有给你办理失业手续,导致新单位无法为你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问题很简单,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去查询一下就好了,带上你的身份证,如果确实有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那么只要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就可以补办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9
或许你的档案被盗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