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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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50
资质*企业,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扩展资料:
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质*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资质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51
“*企业”这个称谓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一个企业管理学上的概念。一般指企业集团所属的孙子公司,即子公司所持股的子公司,其相对于一级公司(企业集团)来讲即为*公司。
一般来说,企业集团作为一级公司是母公司,由其作为股东持股或控股的公司为二级公司,由该二级公司持股或控股的公司即相对于企业集团来说被称为该企业集团的“*公司”。如果该企业集团绝对控股或者独家持股二级公司,而二级公司也绝对控股或者独家持股该*公司,那么该企业集团就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该企业集团并非该*公司的股东,但却会在该*公司的权力和决策过程中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该企业集团就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该种企业组织形式在目前经济中非常普遍,该*公司也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所依法设立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自己的权力机构和表决机制,设有自己的章程。之所以被称为“*公司”最只要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企业集团可能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其作为企业集团体系内部的下级企业,生产经营均将直接或间接收到企业集团的影响,企业集团的决策将对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产生重大影响。例如目前我们国有企业内部各级企业的管理就处于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有序监管中。
例如2010年11月22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即要求全国各地方国资委(局)加大国有资产统计力度,开展户数清查,规范会计核算,认真做好各类地方国企国有资产的统计与报表编制工作。集团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以上(含*)子企业,*以下子企业并入*子企业填报。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
为全面掌握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与国有资产运行绩效,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组织力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对于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和运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及早做好布置培训工作,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及时改进不足,对于存在工作组织不力、上报不及时、数据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单位,要加强帮促与督导;要加强同非监管范围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地市、县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指导,建立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完善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二、组织开展户数清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
针对部分地区国有资产统计范围不完整的情况,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国有企业户数清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一是要结合年度决算工作,组织做好出资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的户数清理工作,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规范确定集团报表合并范围;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与监督。二是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市有关机构做好非监管企业的户数清理工作。三是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辅助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手段,进一步核实各级非监管企业占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情况,核查是否存有应纳入而未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确保全面完整、不重不漏。
三、规范会计核算,提高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信息质量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报表编制行为,提高报表信息质量。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认真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损益结转等各项基础工作。二是督促企业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编制年度报表,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不得存有账外资产,不得编造虚假统计报告。对于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各类资金和资产,应按照规定及时纳入法定账册核算。三是督促集团型企业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和会计估计,禁止随意调节年度经营成果的行为。四是集团所属尚未改制的事业单位应积极探索通过转表方式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以全面完整反映集团占用国有资产情况。五是督促企业规范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方法,不得滥用公允价值转回、评估等手段调节利润。
四、强化财务决算管理,做好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出资企业的财务决算管理,并在做好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一是督促所出资企业加强各项决算管理基础工作,准确界定合并范围,认真开展各类资产质量状况评估,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规范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确保国有资产运营成果真实可靠。二是加强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条件,完善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用、监督制度,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出资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确认与批复工作,改进审核方法,提高审核效率,及时揭示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推动企业改进管理。
五、加强数据审核,切实提高报表编报质量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逐级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审核工作采取子企业自审、母公司复审、地区集中会审等方式进行组织,注重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在集中会审工作中,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聘请注册会计师审核、地区之间交叉互审等方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表编报范围及填报数据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填报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报表编制要求,表内数据与表间相关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年度间数据的重大变动是否合理,报送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凡发现报表编制不符合要求,存在漏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纠正或限期重报。*国资委将继续开展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质量审核评比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报表编制质量较高的地区进行表彰,对工作组织不力、存在较多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六、规范数据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分析利用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数据管理,加大数据分析利用力度,拓展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应用领域。一是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及时为各项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二是加强对本地区国有企业布局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深入分析,认真撰写本地区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三是深入开展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与对标分析工作,要运用绩效评价工具对本地区国有企业尤其是出资企业财务绩效实施评价,并从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进行行业对标分析,揭示经营“短板”,寻找管理差距,提出对策建议。
七、明确填报范围与报送级次,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机构直接持股的国有参股企业,其中参股企业数据单独汇总,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据一并报送。集团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以上(含*)子企业,*以下子企业并入*子企业填报。各地区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1年5月10日前报送*国资委。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2010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依次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2010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2010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
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将另行下发。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联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