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过期了,是重新办还是直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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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3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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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2:10
不用重新办理,也不用直接换,居住证到期了,只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即可。有人在居住地需要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续办居住证的手续是:填写签注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因此居住证是当事人在该居住证所在地可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凭证。如享用公共卫生服务,就业服务,培训项目,申请保障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同时对于希望在当地入户的当事人来说,居住证也是申请人申请常住户口的重要证明之一。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 施行。2021年8月7日消息,经前期试点,即日起,浙江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