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 什么时候办理,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00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2:15
一、提取还贷操作的时间:
每个月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在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公布,或可咨询贷款银行。
二、办理流程:
1、原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持相关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2、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上签字认可。
三、办理要件:
1、提取还贷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直系血亲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3、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
扩展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提取还贷”)方法:
1、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息的方法;
2、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参加提取还贷人员按约定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按约定批次为4月或9月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3:33
如您在上海市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业务办理流程如下:借款人贷款发生并且正常还贷一次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冲还贷的申请。主贷人及其参还人须共同带好相关资料:借款合同、身份证、社保卡(如果有)、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账号、补充公积金账号、带好任意一期还款凭证。您办理时公积金冲还贷时间为:1.一次性还款法和停还若干月法 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每年进行两次,一般为上半年的4月份和下半年的9月份,具体操作时间以当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2.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注:银行自当次提取还贷起始之日(向市中心报送数据之日)起至本次还款结束之日止,停止有提取还贷业务的借款人的提前还款操作,避免提取还贷提取金额大于实际还款额的情况。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5:08
冲还贷的业务需要等银行放款后才能申请,按照申请后银行生效期为准,如果赶得上9月份的年冲执行时间,则可以一次性冲抵,若赶不上则只能等到明年4月份,但是每个月的还款额必须由你们支付现金归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7:16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