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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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7:40
构成非法证券活动的两个要点是:非法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是一些非上市公司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非法证券不能提供证券合法性的完整手续,不构成一个完整的合法链条,有的只具备某一环节的完整手续。却夸大事实误导投资者认为其是合法证券,更有甚者,编造的证券纯属子虚乌有。如一些非法发行股票的公司让当地产权交易机构给投资者出具股权托管文件或所谓的股权证,而这些股权托管文件或股权证并不能证明非法发行和非法经营证券活动的合法性。
合法证口在其产生的每一环节均应符合法规要求,是一个合规的链条,每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是对其合法性的否定,如证交所交易的证券,需要在发行中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环节,在上市的过程中需经过证交所审核的环节,这一系列的审核,批准程序是合法证券的必要手续,任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被否掉,不能成为合法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