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4 00: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3 14:58
没有对方电话号码可以起诉吗
没有对方电话号码可以起诉吗,起诉对方的时候是需要对方的信息,起诉一定要有被告身份信息,否则即使起诉材料都准备好了到了*也无法立案,下面看没有对方电话号码可以起诉吗。
没有对方电话可以起诉。在法律实务中,起诉状一般写明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想起诉但不知道对方身份证也不要紧。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写明,如果如何起诉的条件,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也可以。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就符合受理条件,当事人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是不能起诉的,需要聘请一位律师,给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他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这样*才能确定案件是否受该*管辖。
并且明确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的地址。律师通常需要带着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专用调查介绍信以及被告人身份证号等手续,调取被告人的身份户籍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没有对方手机号码也是能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是提供明确的被告,条件一是被告必须有姓名,条件二是必须有住所,或者在该*管内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因此没有对方手机号码但是有满足两个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要起诉,基本条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是无法受理的。
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如果原告在立案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实践中,想要明确自然人被告,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锁定独一无二的人,而且需要有权威证据证明,不能只是凭空捏造的信息。
具体而言,需要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例如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等。如果没有此类权威证据,则需要去*、网格办、*等权威部门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
那么,如果我没有上述材料...
我只知道他的现住址怎么办?
我只知道他的手机号怎么办?
我只知道他的银行卡账号怎么办?
我只知道他的支付宝、微信账号怎么办?
如果只知道以上信息,尚没达到明确被告的标准。因为*不可能主动去核查、调取对方身份信息,工作量太大,容易侵犯个人隐私,也容易导致滥诉,浪费司法资源。
1、民诉法规定,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包括被告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等,而且这一情况必须由相应的户籍证明来佐证。
2、可以请律师到派出所调查。律师出示律师证,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被告的信息。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诉讼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