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大修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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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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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13:21
法律分析:
若您需要买房、建房、装修、租房,可申请提取无锡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提取条件见下:
一、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2、购买本地存量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4、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5、拆迁购房 6、购买军转房
二、建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自建房屋
三、大修提取公积金条件
自建住房大修
四、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1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