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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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8:39
根据《民用航空局关于禁止携带危险品和*携带物品的规定》和《民用航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充电宝属于民航禁止携带物品之一,其搭乘规定如下:
航班起飞前,所有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瓦时,或者锂电池含量不能超过160克。一万毫安和二万毫安的充电宝无法直接判断其额定能量,但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充电宝额定能量(瓦时)= 充电宝电压(伏特)× 充电宝电量(安时)
假设一万毫安的充电宝电压为3.7V,则其额定能量为3.7V × 10Ah = 37瓦时;假设二万毫安的充电宝电压为3.7V,则其额定能量为3.7V × 20Ah = 74瓦时。由此可知,一万毫安和二万毫安的充电宝均不符合民航规定,不能搭乘飞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8:40
目前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只允许将额定能量在160Wh以下的锂电池随身携带,其中单个锂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一般的移动电源和充电宝的额定电压和电流不同,能量的计算方法是额定电压额定容量,比如一款额定电压为5V,额定容量为20000mAh的充电宝,其额定能量为5V20Ah=100Wh,符合航空安全规定。因此,您可以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同时,应将充电宝放置在随身携带的行李中,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航空公司和不同国家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出行前仔细查阅相关规定或联系航空公司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