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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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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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00:04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
中国不是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这规矩是什么呢?这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社会就要求人们必须知法、守法,正如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法制教育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增强法制观念,是必要的。*同志在1986年就曾经指出,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严峻的课题。
《今日说法》有一期栏目题目是“冰冻的花季”,讲的是因为一名体育老师的疏忽大意,将花季的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挑选“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让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案发后,这名体育老师才明白,冒牌老师是打着招生的旗号从事引诱介绍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样的事情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1年之久。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心中无法,面对外校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而且从案例中看,三所中学都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可见,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所以,育人者法制观念淡薄,是可怕的,加强法制观念,要从教育抓起。
杨柳随春发新绿,法治春风遍神州。要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就要有法律的信仰。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学法、守法,才能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育人者具备了这样的信仰,才能将这种信仰贯穿在教育中,将“法”根植于广大的青少年心中。
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法律是无情的,但学校仍会以“教育为目的”,惩罚只是手段。如果在学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内,仅仅以无情的法律生硬地对待误入迷途的学生,也不能达到教育为主的目的。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还要用育人者的爱去引导学生。有这样一件事情,前不久,我的一个学生领取1200元的助学金后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被盗、卡内1500多元分三次被取出,被盗学生与我联系后,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偷盗的学生很可能会因一时的贪欲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案情简单,嫌疑人明显,我立即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学生进行了相关法制教育,给出一定的时间,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钱很快就回到了被盗学生手里。事后,又对与此事相关的学生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工作。这件事情也让我对“法”的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校园里,还有很多典型的案例,可以说,法无处不在,要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把这样的法制意识传递给学生。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学生;“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 ,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法律在我心中”让我们共同谱写一曲和谐校园之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01:22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面对充满*的世界,作为初中生的大家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02:56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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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好多的,下了整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