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司考之盾,什么时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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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9:31
领取:次年3月中下旬~4月中上旬到报名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代领。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放宽地区还需要本人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原件
4)4 张 2 寸彩照(底片需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样)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
现场审核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为了提高现场审核工作效率,维护现场管理秩序,避免现场可能出现的拥堵现象,申请人应当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参考资料:法律职业资格证——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9:32
通过之后怎么领证
领证流程【非常重要】:
一、网上申请:2015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 ,到司法部官网填写申请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享受放宽*的考生需到户籍地提交)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放宽地区还需要本人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原件
4)4 张 2 寸彩照(底片需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样)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领取:次年3月中下旬~4月中上旬到报名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代领。
1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次年7月申领并提交资料,9月到现场领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9:32
2020年客观题*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往年的资格考试和授予时间,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和授予时间将在2021年主观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左右。司法部将通知大家领取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家可以多多关注司法部官网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19:33
应试人员达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5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