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临时的)需要什么哪些证件 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49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注意事项
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危害。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危害是:安全危害和环境危害。
一、安全危害
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目前烟花爆竹的最新标准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即将于2013年3月1日实施,其中对个人严禁燃放*和B级产品作了说明,降低烟花爆竹的含药量,确保安全。
二、环境危害
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人们已经趋于共识,尤其在城市中由于高楼林立所产生的回声效应,烟花爆竹所释放出的声音对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较大的影响。
对空气的危害,还有较大争议,这种争议主要对大气影响的大小上。“荷兰应用科学组织TNO曾专门做过一个烟花燃放粉尘检测实验。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所产生的粉尘60%超过10微米,是人体不可吸入的;25%在10微米到5微米之间,是人体可以吸入的;对人体危害最大的5微米以下的即人们常说的PM2.5,只占5%。”这些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对pm2.5的影响并不大,而北京市2013年除夕夜pm2.5的测量值在除夕夜的燃放高峰结束后四小时就恢复正常也表明烟花爆竹对pm2.5的影响时间很短。
北京理工大学赵家玉教授则表示“雾霾与烟花爆竹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因为“烟雾受气象影响比较大,加上*风以上的话它很快就吹散了,而且它还可以沉降,PM2.5这样粒度的微粒停留时间也不会很长,不会对产生雾霾造成对环境这方面的影响。”
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阚海东则表示烟花燃放对雾霾天气造成的影响其实微乎其微,“600箱烟花=一台2.0的小轿车。”
但是从各大城市除夕夜已及元宵节对pm2.5的测量值来看,烟花爆竹能在短时间内使大气中pm2.5含量急速上升,在燃放后的几个小时内对空气质量有很大影响,而有些媒体则表示烟花爆竹是雾霾元凶。
另外烟花爆竹还会产生二氧化硫(SO2)、氮的氧化物(NOx),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还会产生一氧化碳(CO)。
然而很多人认为这种污染是有限的,因为大部分烟花的含药量不超过1kg,火药里面含有的硫元素和氮元素也不会太多,就算是数十万箱烟花的燃放对大气的污染也有限,况且这些气体都会很快消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49
你好!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二、 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意见,针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情况较复杂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县区安监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分级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分级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县、区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以下统称县级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凡本市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
三、 办理程序
(一)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二)县级安监局发证程序:零售网点申请→乡镇、办事处安监部门初审后上报→县级安监局受理→县级安监局业务股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县级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县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县级安监局制证、发证→报市安监局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