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7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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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9:52
劳动法并没有界定因员工过失导致公司损失而进行赔偿的相关规定,但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司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获得相应的赔偿。
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收集证据申请仲裁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仲裁调解不一致时,可以上诉到人民*,有*判决生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公司的损失,要看具体情况,一考虑是不是归责于员工,二看是不是重大损失。员工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须赔偿,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损坏是员工故意所为!(比如恶意竞争者安排人故意损坏)
与合同没关系。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和罚金。
该员工在试用期间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更无权利要求赔偿,只能辞退。如果正式工出现损失,企业可以依照企业管理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的处罚,也不能按照损失额度定量,除非是第一句话。
1、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与否和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没有关系,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投诉公司,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辖。
2、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如果确系个人重大责任,应当赔偿,但一般不得超过在公司工作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
也不用想得太过复杂。
这封信主要就是要把事件描述清楚,最后写明造成的损失具体是哪些,直接的资金损失就写多少金额,如果是间接的,就评估损失金额就可以了。然后让员工看了以后签字确认。
不过,一般来说这种方式是公司主动的,如果这个事件过程是带有各种情绪的,员工可能抵触,可能不一定签字。
但,人对过错都会有些忏悔之心。如果可以我建议引导员工写检讨书,因为检讨书是他承认自己过错的一种方式,就变成是员工主动承认的,就不需要再次做签字确认了。
你好,可根据实际损失来主张赔偿,如协商不成,你可依法向*提起诉讼。
可以的,合伙人有出资责任,而且合伙人退货是需要经过合伙人全体同意的
如果因为他的责任倒置公司倒闭,他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