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进项税不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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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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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44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款规定第一个月不能抵扣,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抵扣,但第一次进项抵扣要到税务大厅去申报报税,税务局开据一份可以抵扣的通知书做抵扣凭据。抵扣方法与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相同。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取得的专用*抵扣联、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以及货物运输*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按照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必须在取得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的次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你去认证进项税*之后,找专管员拿一下稽核对比结果通知书,应该会反给你的,辅导期的时候你是按照这张通知书上的税进行抵扣的。进项税不是每月报税自动返还的,是你的销项减去进项之后的差额缴税,而不是返还。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购买的*开票设备的*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则要看规定,允许抵扣的可以抵扣,不允许的则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取得进项票当月认证,不能当月抵扣,必须次月抵扣,直到辅导期满,才能正常抵扣。
法律依据:
《*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抵扣联、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期纳税人取得*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